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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免除1元以下应纳税额 减轻纳税人负担

(2012-06-25 23:14:04)
标签:

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总局

征收

主管税务机关

股票

国税总局:免除1元以下应纳税额 减轻纳税人负担

 
(国税局很无耻。你自己要降成本,那就说你降成本的事儿。咱们呼吁降税呼吁这么多年了,降税到现在都是只听干雷不听雨声,你国税局免这点屁钱,还说是减轻纳税人负担。别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有本事降1万亿或两万亿的税给老百姓点真惠试试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5日 11:59  法制日报微博

  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来,各地税务机关反映征收1元以下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常常会明显增高。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包括通用缴款书的印制成本、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税费用、POS机划卡缴税费用等。同时,纳税人也需要付出更多的纳税成本。

  该公告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也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 作者:蔡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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