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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地方政府应该受到中央政府的惩处
新国八条出台后,首次要求各地制定房价调控目标,而且规定其发布时间为“今年第一季度”。而从目前各方面的信息来看,2月份,一线城市的成交,无论环比还是同比,均有较大的下降,一些楼盘的价格开始松动,有些楼盘成交价格甚至快接近80折。
但是,正是在此背景下,我们却看到一些地方政府关于房价控制的目标,为涨幅10%至15%,也就是说,这些地方政府,希望本地房价涨幅目标在15%以内,但不低于10%。
在目前如此关键的时候,地方政府推出如此房价调控目标,到底是什么目的?
我们知道,房子成交大规模下降,各地开发商快要顶不住了,不出意外的话,随着后面新房供应的增加,降价潮
将在二三季度来临。因为2010年全国房地产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加上保障房供应量大幅度增长,必然迫使房价进入调整区间。一些内行的人对未来两三年房价调整幅度的判断是不低于30%。可以说,目前到了房价走势最为关键的时候。但是,我们看到,一些地方政府开始为高房价当托儿,将今年的调控目标定为10%到15%,也就是说,今年当地房价的涨幅还是不低于10%,这传递出了一个什么信息?
它首先传递出的信息,就是地方政府对开发商的支持。在开发商快支撑不住要降房价的时候,地方政府供公布调控房价目标之机,借宣布调控目标,表达了对开发商的支持。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在宣布这一目标的同时,表明了他们已经走到了民生的反面。从2010年春天开始的房地产调控,它最大的特点,是房地产定位改变了,房地产已经变成了一个民生问题,老百姓买得起,才是房地产调控的最终目的。而无论2007年还是2009年、2010年,中国房价远远脱离普通老百姓的购买能力,一套房套牢一家三代的幸福,是中国房地产的普遍现象。本来房地产调控是要改变这一现象,但是,我们看到,地方的调控目标,不是在改变这一现象,而是在加剧房价和普通老百姓财富之间的差距,使房价越来越远离老百姓的购买能力。这样的地方政府,已经不能代表老百姓的利益了。
因为,房价本来就离老百姓的财富太远,它涨10%到15%,即使老百姓的年收入同步增长,因为房价上涨是房子的总价上涨,而老百姓的收入增长,只是每年的收入增长而不是老百姓总财富增长10%到15%,因此这会导致房地产的总价与老百姓的财富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
第三,地方政府上述调控目标的公布,表明地方政府在走一条饮鸠止渴的路。去年有关房地产的特别报告,里面的数据很清楚地揭示了地方政府在房地产里的巨大利益,主要包括四大块:一是卖地收入,去年全国的卖地收入高于两万亿,比建国60年投资的国企利润都高;二是各种名目繁多的税费;这两块总计达到全部房价的70%甚至更高;第三块即政治利益,GDP增速提高,地方政府有政治利益;第四大块即灰色收入。总而言之,地方政府在房地产里的利益太多,导致房价一旦调整,他们的利益受损。因此,他们支持房价上涨。但是,全球人都知道,中国房地产业的实质,就是大量的金线流,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流向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炒房者、种房者等等的口袋里,而且在这其中,地方政府所得最多最大,因此,他们的利益,实际上已经和老百姓的利益形成了对立,而同开发商形成了一根绳子上的两个蚂蚱。这才是他们表面借宣布房价调控目标似乎保护老百姓的利益而在实质上暗中支持开发商的根本原因。
因此,这样的地方政府,在房地产领域内,已经不能代表人民大众的利益了。他们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当了开发商高房价的托儿。这样的地方政府,应该受到中央政府的惩处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