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沧桑的心

(2010-02-10 16:05:57)
标签:

感情

爱情

草原之夜

沧桑

周晓枫

武汉

股票

分类: 散文

沧桑的心

 

(这几天忙,没时间看股票。马上又是情人节了,我在这里祝大家新年快乐,情人节快乐。先弄篇文章来抛块砖吧。)

最早听《草原之夜》的时候,我大概15岁。记不清是谁唱的,但他的长相我一直记得,声音我也一听就知道。学校的大喇叭里时不时地放着这首歌,每次我听到的时候,不论多远,也不论在干什么,我都会停下手中的事情,很安静、很用心地听完,生怕漏掉哪个音节。那悠扬、沉缓、抒情的旋律,我一听就止不住地喜爱。

当时我并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也不懂什么叫爱情。如果说有点什么的话,那也只是朦朦胧胧地向往。我就在这种懵懵懂懂的跌跌撞撞中,那么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这首歌两年,也一直唱了两年。两年后,属于我的青春到了,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几个月中,却又不敢开口。只好一边唱着这首歌,一边想着她的模样,内心愁肠百结,表面上还得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那种日子,真的是在燃烧自己,度日如年呐。

那女孩子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成绩自然不差,人也很清秀,很漂亮。我的成绩也很好。有天中午,我在物理老师宿舍里写作业,她送练习本来了。于是我们聊了起来。我并不是因为聊天爱上她的,而是因为她的美。我记不清当我跟她聊到什么的时候,她的眼睛里突然放着光,很亮很亮的光,双眼都放着,就那么放了好一会儿。那一刻,我觉得她太美了,简单就是一个女神。而就在那一刻,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那双会放光的眼睛,并因此而爱上了她。

夏天亮了。她那双眼睛,点亮了我的整个夏天。

若干年后,韩国有个综艺节目“情书”,内容是艺人速配。节目中,有个叫做金钟民的很丑的男艺人对一个跳芭蕾的女演员说:“妈妈花20年把一个男孩养成男人,你用两秒钟把他变成了一个傻瓜。”这句话极其经典,用在那个时候的我身上,尤为贴切。

那个时候,我们离毕业只有几个月了。毕业以后的去向谁能知晓呀?有时候写信的欲望特别强烈,像歌中唱的那样,“想给远方的姑娘写封信,可惜没有邮递员来传情”。邮递员也有,姑娘她就在我身边,可是咫尺天涯,这封信,我是不能写,也不能发的。因为我怕影响她的复习和考试。我只能将这种感情深藏在心底,自己一个人去承受。而且我又怕跟同学说,怕说出去了,传到她耳朵里,一样会影响到她。因此我将所有的感情都掩藏着,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但是,事情毕竟已经发生了,爱情它毕竟已经来了。尽管是单相思,可我毕竟爱上了一个女生。我已经不可能回到原来的状态。于是白天复习,我神情恍惚,夜里,我经常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睡不着觉呢就起来,或者拿本书到大楼走道上看。但看又看不进去,我的眼里只有那一双会放光的眼睛,只有一个清秀可人的女孩儿形象。书看了半天,都不知道看的是什么。

我知道自己的考试肯定完了,自己这一辈子说不定就给葬送了。可我怕闹不好把她也给葬送了,因此,我准备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要把这段感情压下来,当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样。一切,都等考完试后再说吧。

我能做的,只有写日记。在一个很漂亮的本子上,每天写上一段儿,或几段,到最后,那个本子上都写了好几十页,一两万字。

我以为我的初恋没有任何人知道,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几个兄弟,他们都知道了。他们既知道我陷入了自己的情网,也知道我爱的是谁。至今我也没有想明白,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到底是猜出来的呢?还是偷看了我的日记。在我们四兄弟中,我最小,最大的大我三岁,老二大我两岁,老三大我一岁,极有可能是他们年龄比我长,什么都经历过,因此看出来了吧。

兄弟们都反对我这段感情,但他们都知道我的脾气。他们不敢直接反对,临毕业时告诉了我的老师。因此离校前,老师找我很严肃地谈过一次话。

我的老师和兄弟,都认为我不该爱那女孩儿,他们认为我应该离开她。

后来才知道,其实是她和班上的女生有些矛盾。都是一些芝麻蒜皮的事儿,如果不是老师讲出来,我听都不会去听的。女生之间总有一些不好的传言。到底有什么矛盾,我也不甚清楚。而我感觉,是她太优秀了,因此就有女生妒忌她。但老师既然那么郑重其事地找我谈,我不好反对什么,只有先答应着再说。

但我的确没办法离开,也不想了却这段感情。她为人怎样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我爱她。

毕业几天后,我把那几个月的日记抄了下来,寄给了她。“想给远方的姑娘写封信”,想写就写了。这是我的第一封情书,第一封情书写了满满36页信纸,一两万字吧。

原先一起写散文的周晓枫说,这个世界上,最纯真的是少男的爱情,不是少女的爱情。少女的爱情其实是不纯的,因为少女从小会接受各种各样的教育,要爱什么什么样的男人,但少男的爱情是无条件的,义无反顾的。这句话经典极了,就像是为我的初恋准备着的。专心炒股后,我跟周晓枫的联系少了,去年看张艺谋的《三枪拍案惊奇》,发现字幕上有周晓枫的名字,是做文学统筹。看来她是出息了。

84年夏天,我只身来到武汉。第二天,我请了假,买了份地图,坐长途汽车,再下车走了几里路,找到了她家。武汉我是第一次来,她家我也是第一次去。我只想看看她。

她有些害怕。她的爸爸是教育组组长,管她极严。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个子不高,平头,精干,强悍。他审视了我一会儿,什么也没有说,走了。他老人家还好,没有直接把我轰走。留下了我们两人,我们也不知道说些什么。那天其实也没有谈什么。她已经收到我的信了,但她说她原本一直不知道我的感情,而且在她家里,她拘束极了。我们既没有以往谈话时的放松,而且她眼睛里,再也没有那天放出来的光彩。我郁闷极了。第二天,我也不好意思在人家家里再呆,就又搭车回武汉。

85年夏,我到黄州出差,坐轮渡到江对面的城市去了一趟。她特意穿了一件漂亮的红衣服。尽管她父母不在她身边,可我们仍然无法谈到一块儿。我记得我当时说过一句话,我说其实我们中国人,只要大家好好工作,我们也可以跟外国人一样,过上很好的生活,比如开汽车,住大房子。她说我这人太不现实,没着没落似的。我想她一定认为我这人太不着调儿。因此那次谈话,虽然持续了很久,可我们到底说不到一块儿。

现在看来,我的话自然是对的。可它毕竟早了20多年。可见我这人天生就具有长远判断能力,但这个能力用25年前的女生面前,是有点像天方夜谭。结果只能碰壁,大掉形象。我奉劝所有的小男生,跟你女朋友聊天时,千万不要谈太远太没边际的事情,否则你说得再对,那也没有用,而且还只能找不痛快。

这次谈话过后,我感到我们的心不可能到一块儿。于是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在那种极端的痛苦中,开始躲进书堆里,我不知那是不是叫做逃避。大约又这样痛苦了半年时间,我终于明白,这是一段不会有结果的爱情,我必须面对,必须自己亲手掐灭这株爱情的幼苗,结束那种毫无由来的爱。

在这其间,仍有各种各样有关她的声音传到我耳朵里,几乎所有的声音都是要我离开她。最初我是听不进那些声音的,也不会在乎那些声音说了些什么。我们也通过一些信,可每封信几乎都是官样文章。于是当我明白我们不可能走到一块儿时,我只有沉下心去,读了几年书。那种自由的阅读,反倒是对我心灵极大的慰藉,也让我彻底得到了解脱。只是后来好多年了,我才知道,其实她一直看重我的这份感情。她后来爱过我,而我那时并不知道,她也没有告诉过我。我读书去了。

可见有时候,书也会害人。

我所知道的是,她在学校里,一直是数学很好,她当老师,班上几乎所有的同学都认为会当数学老师,可她后来竟因为我,选择了教语文。可见她是下了决心想跟我走近。但那个时候,她没有表达,或者暗示得太过模糊,我竟然不知道这些。只是到好多年以后,我才陆陆续续地听明白了一些。可见恋人之间,沟通是多么地重要。

后来这段感情就自然而然地结束了。我们相继结婚,成家,生孩子。有时候还见面,还托对方办一些事情。她现在是某市某个学校的校长兼书记,特级老师,荣誉一大堆,人竟然发福了。那个清秀的、两眼会放光的小姑娘不见了,变成了一个茁壮的大嫂。而我呢,也是人生过半,做的营生竟然是我自己当初怎么也想不到的工作,还兼炒股,那时自然更没有听说过。

前几天,偶然想起应该再听听《草原之夜》,在网上找了找,找到了好多版本。最后竟然最喜欢听刀郎版的《草原之夜》。刀郎声音中的那种沧桑感,深深地打动了我,就像是从我骨子里流出来的一样。我觉得我15岁时喜欢的《草原之夜》,那种骨子里的是温柔和浪漫,还有一生美好的梦想,还有遥远虚幻的未来。而43岁时喜欢的《草原之夜》,最根本不同的是,梦想没了,未来没了。只有现实。那种深入生命和骨髓的沧桑,没有历练是找不到感觉的。男人更多的时候,从一个青年,到一个成熟的男人,所需要的,是风霜,还有磨砺。

好在温柔还在,浪漫也还在。

28年,人事变迁,都像是昨天发生的事,只是一瞬。

 

但是,在我们的生命过程中,我们毕竟年轻过,疯狂过,爱过,也恨过。青春时代,爱情就像天上的星星,它将我们的生命照亮,使每一个男孩躁动,疯狂。尽管我们的爱情同现在的年轻人相比,可能不值一提,尽管我们的初恋是两辆交错而过的列车,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可是青春是不可能忘记,也不可能磨灭的。我干过很多傻事儿,最傻的是写过一封快两万字的情书,我不后悔。这就像纳兰容若的词中所讲,“当时只道是寻常”。

 

现在青年人恋爱,可能不兴再写情书了。那封信的内容,我也基本上不记得了。但它是我青春时代那最为痛苦的几个月的生命记录。生命是用来燃烧的,青春是用来挥霍的。而只有爱情才可以让生命燃烧起来,把青春照亮,把大把大把的岁月抛却在一边。能够同时做到这几点的,是如天上星辰一般闪亮的爱情。而那段感情,是我晦暗青春里的一抹亮色,是我年轻生命中遥远的不灭的印记,我将永远珍视。同时珍视的,还有自己青春咋醒时对《草原之夜》的那种美好的记忆。想给远方的姑娘写封信,这样的夜晚多么地美好。这个,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现在网络发达了,什么歌都能够听到,但我通过网络搜索了一下,就是找不到那位歌手唱的《草原之夜》。可无论如何,这一辈子,我都会喜欢这首歌。因为它伴随了我的青春和成长,我喜欢它骨子里的那种温柔和浪漫,这正是我的气质,因此,这一辈子,我永远也放不下文学和诗。我将精力投入到股票里去,投入到工作里去,很多年不写诗歌和散文,可一旦拿起笔,那些记录我人生和情感的文字,就如同我的孩子一样,时刻听从着我的召唤。

 写这篇文章,还有录这首歌,是因为它们让我望见自己的过去,望见自己逝去的青春。想到自己不可能再有幻想而日益清晰的未来,还有想到自己那颗沧桑的还不曾老去的心。

                                       2010年2月9日初稿,2月10日改定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