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刊亭门上挂杂志不妨宽容些
日前,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数家报刊亭,因在门上挂杂志,被城管部门罚款1000元。报刊亭经营业主对此表示不满,认为一直以来都如此摆卖报刊,被罚太“冤”;城管部门回应称,处罚有据可依,且事先已多次劝告未听,最后才实施处罚。(10月28日人民日报)
报刊亭业主因为在报刊亭门上挂杂志,城管对其一次性罚款1000元,实在显得有些过分了。
城管在处罚报刊亭门上挂杂志时,要设心处地的想一想,这些业主为何要在报刊亭门上挂杂志?报刊亭门上挂杂志是否影响了市容?其实,业主们之所以将杂志挂在报刊亭门上,其目的是想让购买者能够清晰看到自己所售的杂志,以便更好的推销这些杂志。报刊亭门上挂杂志,未必就影响了市容,倒是让报刊亭在所售各类杂志的烘托下,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起来,更加具有报刊亭的特色,使报刊亭这一城市风景变得更加靓丽。
至于认为报刊亭门上挂杂志后,开门跨门经营,属于侵犯了公共空间,影响了城市市容,也显得有些小题大做了。开门跨门经营所占空间也就是一步之遥,只要不妨碍路人安全,也谈不上影响市容。这种不让开门跨门经营的做法,是只顾城市表面光鲜的“一刀切”,也是一种城市管理的形式义。业主将杂志挂在门上,开门跨门经营会使生意做的更好些,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应该为此而感到高兴,对此表现的宽容些,而不是想方设法让报刊亭业主们不自在、不高兴。
倘若有些报刊亭业主,将杂志挂在门上,开门跨门经营所占公共空间过大,造成了路人行走不便,影响了路人安全,当然应该管理。而这种管理,还是说服教育为好,还是人性化的管理为好。对于屡教不改者当然可以依法处罚,但也不能随意处罚。一个报刊亭业主,每月收入只有2000多元,因杂志挂在门上开门跨门经营,就一次性罚款1000元,这种过于严厉的处罚有些像是在“抢钱”。其中是否存在“罚款经济”,是否存在利用权力“自肥”,我们不得而知。
大众日报http://dzrb.dzwww.com/dzsp/201310/t20131029_90844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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