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歪”款罚百元是“歪主意”
《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并将从9
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对于在公厕内乱涂乱画、吸烟、吐痰以及便器外便溺等行为,有关部门将处以100 元罚款。而市民蒋先生则质疑称:
“尿到外面我不是故意的,也该罚?(8月19日羊城晚报)
公厕卫生状况如何,既体现了文明,也事关人们的身体健康。深圳出台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对于公厕内乱涂乱画、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将处以100
元罚款,似乎也未尝不可。但规定中对便器外便溺行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尿歪”了,也罚款100元,不是一个好规定,倒像一个“歪主意”。
人们入厕小便,一般来说谁也不愿意“尿歪”。“尿歪”现象常常发生在儿童身上,除个别儿童是有意玩耍外,大多还是尿急等多种原因而造成的。至于成人,尿到了便器外面,一般也不是故意行为,有时尿到便器外,开句玩笑话,都属突发“事件”,不必细究原因,大家都懂的。因此,“尿歪”款罚百元,不合情理。
既然“尿歪”罚款,就必须要有人监管,这必然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总不能安排专人专门盯着解手的人吧,总不能安装摄像头录下解手人的洒尿情景吧,这样做是公然侵犯个人隐私,入厕人有权力拒绝这种无聊的监视。因此,从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角度来看,所谓“尿歪”罚款也是行不通的。
前一时期,公厕达标曾经出台“苍蝇”不能多于几只的规定,如今深圳又出台“尿歪”罚款的规定,这些规定之所以成为人们言谈的笑料,均是规定的制定者少了从实际出发,多了凭空想象。
金陵晚报http://jlwb.njnews.cn/html/2013-08/20/content_14945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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