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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带水果刀,小心被抓!

(2013-02-22 12:19:18)

出门带水果刀,小心被抓!

 

    近日,郑州市民吴伟春因在钥匙链上随身携带一把小水果刀,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行政拘留3日。对此,吴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我的小水果刀是从正规合法超市购买的,怎么突然成了管制刀具,并因此身陷‘囹圄’?!”(2月21日中国新闻网)
    郑州市民吴伟春因在钥匙链上随身携带一把小水果刀,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行政拘留3日,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如此下去,出门谁还敢带水果刀,一旦撞上警察,岂不随时都有可能被抓。
    市民吴伟春在钥匙链上随身携带的一把小水果刀,如果说算是管制刀具,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很多刀具都可归类于管制刀具的范畴,包括目前各大超市大量销售的系列菜刀也都可以归类为管制刀具。正如有律师有所说,这就意味着市民在购买菜刀、水果刀及其他各类实用刀具回家的路上,很有可能面临来自警方的法律制裁。警察的这种权力一旦被滥用,的确会让市民感到人人自危。
   有网友开玩笑说,以后买水果刀、菜刀,只有叫商家发快递了,否则回家路上即使没有被抓,也要被吓出心脏病来。快递就不怕抓吗,即使给的钱再多,快递也不敢接这种随时都可能被抓的活呀!由此可见,对于公民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之类的生活常用刀具,警察实在不应凭借手中的权力,随便认定为管制刀具,因为这是对公众正常生活秩序的严重干扰。
    退一步说,即使市民吴伟春在钥匙链上随身携带的一把小水果刀,确实属于管制刀具,因其是在正规超市所购,又是生活所需,也不应该不问青红皂白的去处罚购买者。而是要顺藤摸瓜,去查处销售、制作管制刀具者。由此看来,应该受到处罚的,是滥用公权力的郑州警方。

京江晚报http://www.jsw.com.cn/site3/jjwb/html/2013-02/22/content_18421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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