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人大代表履职需要制度保障
(2010-07-20 16: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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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罗江县推出的人大代表专职制度,其重要意义就在专职人大代表可以集中精力听取民意,反映百姓呼声,实施人大赋予的监督权力,实现了人大代表履职常态化。
罗江县御营镇专职人大代表李国喜,是当地威望颇高的村支部副书记,成为专职人大代表后,不但配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还享受正科级待遇。这就是说,专职人大代表即有办公场所,也有工资保障。如此而来,专职人大代表在工作及生活上就少了后顾之忧。那么,专职人大代表如何开展工作,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就目前情况看,李国喜作为专职人大代表,就当地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基本处理方式是,涉及到镇上的,把情况转交到镇上,涉及到村上的,就找村里面的干部。其工作方式很像“第二信访办”,李国喜本人也觉得有点相似。如果专职人代表变成“第二信访办”,势必有机构重叠之嫌。从某种意义上,也失去了专职人大代表的作用。
李国喜作为专职人大代表在受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时,与信访办所不同的是,他具有人大赋予的“约谈”权力。专职人大代表不是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哪里就转给哪里。而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在转到哪里的过程中,可以直接找有关领导进行“约谈”,就如何解决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以促进问题的解决。同时,专职人大代表所反映的来自群众的要求、建议、呼声,有关方面还应以信函方式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专职人大代表。因此,倘若不使专职人大代表变成“第二信访办”,还需在制度上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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