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施舍”纯属乱作为
近来,在省城石家庄“迎宾大道”裕华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交管部门竖起的两块“新式”交通警示牌引发市民议论。“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严禁向乞讨人员施舍钱物”的警示语赫然入目,对此,记者在采访中也听到了社会各界的一些不同看法。(7月7日燕赵都市报)
城市路口,在驾驶员等待红灯时或车流放缓时,常出现乞丐奔向驾驶者行乞。石家庄交管部门面对这一现象,在“迎宾大道”裕华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竖起“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严禁向乞讨人员施舍钱物”的交通警示牌。显然,交管部门这一作法,属于乱作为。
尽管石家庄交管部门竖起“禁止施舍”交通警示牌,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再好的出发点,也不能越权为之。困难群体,有乞讨的权力,即使是人们所说的所谓职业乞丐,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可以剥夺其乞讨的权力。同样,驾驶员有着施舍的权力,即使是对职业乞丐施舍,也是驾驶员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禁止施舍”是对他人权力的横加干涉,纯属滥用公权乱作为。
在马路上竖起“禁止施舍”的交通警示牌,在宣传效果上会产生很大的负作用。为了交通安全而“禁止施舍”,这种对他人权力的干涉本来就是站不住脚的。如此宣传,只会加剧人们对乞讨者的冷漠,让社会变得不近人情,更是对愿意奉献爱心者的打击。今天为交通安全“禁止施舍”,明天就会以有碍城市观瞻“禁止施舍”,极度困难群体就没了生路。说到底,“禁止施舍”所反映的是权力的冷漠,宣传效果只能是事与愿违。
交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温情一点好,不是“禁止施舍”,而是通过人文关怀的手段,破解乞丐奔向驾驶者行乞的难题,办法总比困难多。
深圳商报http://szsb.sznews.com/html/2010-07/08/content_11451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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