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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逼死女生是多数人软暴力作祟

(2010-04-27 1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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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投票逼死女生是多数人软暴力作祟

             

   4月6日,河南洛阳孟津西霞院初级中学初一学生雷梦佳,与同年级其他班另一个女同学打架。班主任让学生自主管理,组织全体同学投票,决定是让雷梦佳留下学习还是请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结果对雷梦佳不利,大部分同学投票将雷梦佳带走。4月7日,雷梦佳在学校附近黄河渠边的青石板上留下三句遗言,随后投渠自尽……(4月26日东方今报)
   河南洛阳孟津西霞院初级中学初一学生雷梦,因为与同级其他班另一个女同学打架,却在班主任所谓学生自主管理的幌子下,被同学投票决定请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而死在这种大多数人的软暴力之下。
   学生在学校犯了错误,应该如何处理?无疑应该按校规校纪处理。雷梦与同级其他班另一个女同学打架,按校规校纪对号入座即可。洛阳孟津西霞院初级中学校规校纪中,若有请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的条款,自然应由校方依规办事,而不是由学生投票决定,其道理不言自明。这个班主任,将对学生违规的处理权变为大多数学生认可度决定,其实是推卸自己的责任,用大多数的软暴力对付个别犯错误的学生,有意或无意之中在挑动学生“斗”学生。
   用大多数人的软暴力对付个别犯错误的学生,不仅不能起到对犯错误学生的教育作用,反而会严重伤害犯错误学生的自尊心,使犯错误学生跌入孤立无援的困境。特别是这种孤立无援的困境,表现为人际关系的顿然消失后,会使当事者丢失了精神生存的环境。花季女生雷梦,选择自杀,就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了。于是,在雷梦身上演了软暴力杀人的悲剧。
   不得不说的是,请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无论是学校违规违纪中的条款,还是班主任的发明创造,都是违法的。这是因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剥夺学生的教育权。据报道,这位班主任使用多数人的软暴力,夺去了雷梦的生命后,现在已变得神思恍惚。我们希望,发生在雷梦身上的悲剧,能让更多的学校和教师变得清醒起来,不要滥用学生自主管理,不要重演雷梦的悲剧。

潮州日报http://www.chaozhoudaily.com/Article.asp?ID=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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