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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王”不会因央企退出而匿迹

(2010-03-29 16: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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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地王”不会因央企退出而匿迹

                    

    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央企地产业务的具体情况。国资委表示,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3月18日新华网)
    央企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不断赢得“地王”头牌,加剧了房价的升高。国资委宣布:78家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无疑是一个正确的抉择。但“地王”的出现,不会因为央企的退出而匿迹。同样,房价也不会因央企的退出而下降。央企退出房地产,只能说“地王”出现会少一些,抑或说像央企那样令人咋舌的“地王”会出现的少一些,新“地王”仍然会在民营企业中层出不穷。
    “地王”在不断推高房价,央企出现的“地王”,则进一步加剧了房价的“高烧”不退,这是不争的事实。无论是在央企中还是在民企中,“地王”之所以会不断出现,首先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作祟使然。作为地方政府总是希望土地出让的收入越多越好,而土地出让挂牌招标的方式,则是推高地价的最好形式。今年“两会”有代表提出,应该改变土地出让挂牌招标的方式,应该说是对症下药的建议。
    土地价格直接影响到房地产的成本,影响到房价的高低,而过高的房价又直接影响到民生。因此,在土地出让上,不能采取完全的市场竞争方式,政府要伸出调控之手,担当起调控的责任。让土地价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对开发商的房价提出必要的限价要求。也就是说要控制“两头”,一头要控制地方政府土地生财的冲动,一头要控制开发商追求暴利的冲动。
    无论是控制地方政府土地生财的冲动,还是控制开发商追求暴利的冲动,都需要有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比如,国外的房地产利润率一般在5%,而国内的房地产利润率却高达30%以上,有的甚至更高。如果通过必要的规定,要求房地产利润率不得超过5%、10%,超过者属于违规谋取暴利,并依法予以惩治,谁还去争当“地王”?谁还敢千方百计谋取暴利。
    从一定意义上说,遏制高房价,不是没有办法,而是没有决心。

 

包头日报 http://www.baotounews.com.cn/epaper/btrb/html/2010-03/22/content_77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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