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收购嫌犯”比八股标语好
张家界永定区一办事处悬挂标语“重金收购抢劫抢夺犯,每个3000元!入室盗窃犯,每个2000元,限本地区捕获,货到立即付款!”引起争议。办事处回应称初衷是为鼓励见义勇为,之前有人抓获抢劫犯已经兑现奖金。专家称市场化语言与法治精神相悖,是对生命的不尊重。(2月8日红网)
“重金收购嫌犯货到付款”,在张家界永定出现的这一悬挂标语,笔者认为没有什么不妥,而是打击抢劫犯罪活动的生动宣传,实实在在地提升了标语传播效果。
有专家认为,市场化语言与法治精神相悖。其理由是,这样做不够严肃,不管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违纪违规者,都是人,不是可以随意交换的物品。其实这是一种盲目的“顶真”。谁都会明白,标语中所说的“货”并不是物品,而是“人”,这不过是一种形象化的表述而已。正是因为这种形象化的表述,使人们对标语内容产生了兴趣,提高了关注度,增强了这条标语的传播效果。
“重金收购嫌犯货到付款”,的确很像市场化的语言。至于市场化语言与法治精神相悖之说,也没有多少道理。奖励见义勇为,不仅仅是见义勇为者敢于伸张正义。更应该看到,见义勇为者的行动,也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因为做出贡献而给予一定的报酬,其实质也带有交换的性质,也是一种特殊的市场行为。不然,公安部门又何来悬赏之说呢!悬赏,作为交换性质的市场行为,是否也与法治精神相悖呢?恐怕还不能这样说。
如此说来,“重金收购嫌犯货到付款”,这种市场化语言又何错之有!从某种意义上,宣传标语适当使用市场化语言,就是使用喜闻乐见的群众语言,增加一点幽默感,是一种可贵的创新。过去不少宣传标语,大多是大而空的模式化用语,是生硬的八股标语,倒是应该改一改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制作“重金收购嫌犯货到付款”此类宣传标语时,还要制作一些让公众在见义勇为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要讲究方法、讲究策略的标语。正如有专家所说,加强社会治安,群众最好是参与者,而不应该是主力。
海峡导报http://epaper.taihainet.com/html/20100209/hxdb226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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