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领导支持”不是“海上皇宫”救命稻草

(2010-01-19 08:35:59)
标签:

杂谈

         “领导支持”不是“海上皇宫”救命稻草

                

   深圳价值过亿的“海上皇宫”日前被渔政部门要求拆除,对此开发商表示拒绝,他表示这个建筑是在获得各级领导的认可和支持后才开建的,并且能拉动就业,“不怕政府强拆”。同时开发商称建筑内没有暗室,不像厦门的“红楼”。(1月18日广州日报)
   “海上皇宫”作为违章建筑,已被当地渔政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然而“海上皇宫”开发商,却摆出“不怕政府强拆”的强硬架势,声称其有各级领导支持。纵使有各级领导的支持,只要违法,领导也不可能大于法。“领导支持”不是“海上皇宫”救命稻草。
   “海上皇宫”实际上是打着“养殖”和“扶贫”旗号,非法占用海域的违章建筑,是一个不允外人进入的私人会所。这座建筑不仅非法占用海域,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会给周边海域带来环境污染。既使像开发商所说,将这里打造成“东山湾休闲渔业带”,则意味着要将这里养殖为生的渔民赶走,岂不成了“富人引进来,弱势群体赶出去”。正是鉴于此,早在2004年,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就对“海上皇宫”进行立案调查,最终却无疾而终。2009年1月13日,深圳市龙岗区海洋部门决定依法对“海上皇宫”做出“处以71.1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海域原状”的行政处罚。时隔一年多,71.1万的罚款并没有得到执行,且海域也没能恢复原状。
   现在我们恍然大悟,“海上皇宫”之所以敢于抗法并获得抗法成功,原来是开发商的背后有“各级领导”的支持。法大,还是领导大,难道“各级领导”都不懂得“领导不能大于法”的道理!想必是这位开发商打着“养殖”和“扶贫”旗号建造“海上皇宫”的谎言,被戳穿后又在拉大旗做虎皮呢!也许“海上皇宫”的建造,真的获得了一些领导的支持。这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领导,支持“海上皇宫”违法占用海域又意欲何为呢?其背后有无权钱交易?不仅令人生疑,也需要更为彻底、深入的调查。
   现在更为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媒体报道,“海上皇宫”的开发商改口称,可将“海上皇宫”建成公共会所,甚至表示,如果政府需要,可以捐给社会。(1月18日华西都市报)真聪明,听到没收“海上皇宫”的公众舆论,立即表示捐给社会。捐给社会就不违法了?这种以退为守的逃避法律制裁的做法,是否也获得了“各级领导”的支持?“海上皇宫”是违章建筑,是谁也更改不了的事实,只有依法没收或拆除,不存在“捐出”之说。对其审视和处理只关违法而无关领导支持。


法制日报
http://www.legaldaily.com.cn/bm/content/2010-01/19/content_2029655.htm?node=20731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