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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黄段子”就关停短信值得商榷

(2010-01-14 18: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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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发“黄段子”就关停短信值得商榷 

 
    据悉,中国移动正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手机违法短信息治理,市民发“黄段子”一旦被通讯公司检测系统发现或被客户投诉确认,就会被关停短信功能。如果要重新开通短信功能,就得带着身份证到公安部门写一份以后不发不良信息的保证书。(据1月13日《南方日报》)
    用手机发“黄段子”,一旦被通讯公司检测系统发现或被客户投诉确认,就会被关停短信功能的做法,十分轻率,是脱离实际、管理过度并有着侵权之嫌的“闭门造车”,值得商榷。
    什么叫“黄段子”,如何判别,其本身就是一件有争议的事情。生活丰富多彩,人有七情六欲,不能动不动就给人赠送一顶“黄段子”的大帽子。即使有些人利用手机向对方发了所谓的“黄段子”,也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属于教育的范畴,而不应对其采取关停短信功能的处罚措施。至于重新开通短信功能,就得带着身份证到公安部门写一份以后不发不良信息的保证书,已经上升到治安处罚的层面。倘若如此,公安部门的门口为此而写保证书的,恐怕要排成几里地的长队。发不发“黄段子”是道德问题,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还是不要将其混淆在一起为好。
    另外,还要将公民个人之间的短信来往,与假冒银行或以银行名义发手机违法短信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散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区别对待。后者要严密监控,坚决打击。前者属公民个人之间的正常的私人通信,这种通信尽管不是纸质,是短信,其实质依然属于私人信件。对具有私人信件性质的短信,只要不是危害国家安全或具有违法内容,还应充分尊重公民的隐私权。

 

现代金报http://paper.lifeningbo.com.cn/html/2010-01/14/content_142918.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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