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共吸烟区”像空谈
“各国先进的控烟经验表明,只有立法实现100%无烟环境,才是确保公众避免二手烟危害的唯一可接受的公共卫生和人权策略。”中华环保联合会在日前举行的无烟环境研讨会上表示,包括通风、空气过滤和指定吸烟区等方式都被证明是无效的,他们将建议撤销在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12月17日工人日报)
撤销在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不能不说中华环保联合会这个建议用心良苦。然而这个建议是否可行,实在要打一个问号。客观地说,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既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又是一个切合实际较为科学的选择。
说其无奈,是因为对于禁止公共场所的吸烟问题,至今不少地方都没有拿出很好的管理措施。一些地方曾提出对于公共场所吸烟者予以罚款的规定,但最终都成为纸上谈兵。可以说,出了家门到处都是公共场所,到处都有在公共场所吸烟者,既使有罚款规定,也需要一支庞大的执法队伍。能否组建涵盖所有公共场所的如此庞大的执法队伍,其本身就是一个难题。让公共场所管理者行使罚款权力,也显得不妥,因为这些管理者并不具备执法资格。于是,不少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做出了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的无奈选择。
说其较为科学,是因为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对于吸烟者来说不是强制性的禁止吸烟,而是让吸烟者既享有了吸烟的权力,又对吸烟者所造成污染最大限度给予控制,使不吸烟者避免了他人吸烟给自己造成身体危害的可能,维护了不吸烟者不应受吸烟者给自己带来身体危害的权力。还应看到,在公共场所,越来越多的吸烟者,主动到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去吸烟,也是一种文明和进步。值得注意的是,还有相当多的公共场所根本没有设置吸烟区,吸烟者在公共场所招摇过市,大行吸烟之道。
至于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通风、空气过滤等手段不能有效地防范二手烟给不吸烟者造成的危害,完全可以通过制定公共场所吸烟区的设计标准,去规范、改进和完善。撤销公共吸烟区,是只“堵”不“疏”的管理办法,不具备操作性,很像空谈。
江淮晨报
http://www.hf365.com/html/01/09/20091218/287804.htm?%09%c6%65%0f%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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