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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结算”名不副实

(2009-10-20 08:35:42)
标签:

杂谈

            “先诊疗后结算”名不副实

               

   卫生部近期将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展开医疗服务新流程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门急诊先诊疗后结算;二是整合科室资源和患者需求。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医院可对每位病人收取押金,病人每接受一次诊疗,信息系统就会自动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10月10日中国广播网)
   急诊先诊疗后结算,一看标题,倍感亲切,让人顿感“以人为本”终于在医院得到了回归。然而读完新闻,方如梦初醒,原来这是一个名不副实的大忽悠。
所谓急诊先诊疗后结算,有一个先交押金的前提。先交押金与先交费又有何区别呢?这种偷换概念的所谓急诊先诊疗后结算,不是明摆着在糊弄人吗!这种玩弄文字游戏的糊弄方式,是在与公众逗乐,是在挑战患者的智商。这种不道德的做法,是对患者的不尊重。
   明眼人一看,就会知道,先交押金前提下的所谓急诊先诊疗后结算,屁股完全坐在了院方利益上。有了这种规定,不但在制度上可以将那些交不起巨额押金的困难群体拒之门外,也将所有急诊患者“绑”上付费没商量的被动位置。交押金后的患者,所付治疗费用均由信息系统自动从押金中扣除,患者不但对自己医疗费用无法及时掌握,同时也失去了对贵重药品和过度治疗的取舍权。对于医生来说,也为其开“大处方”及过度治疗,开了方便之门。
人们还要质疑的是,既使交押金,也应有一个合理的规定,是不是医生说交多少就交多少。毋容置疑,一些医生为了院方和自身的利益,在押金交多少的问题上,其选择常常是多多益善。急诊患者为了治病,为了救命,只要经济上有能力,当然不会拒绝院方提出交纳高额押金的要求。如此而来,高额押金就会演变为医生开“大处方”和过度治疗的土壤。
   值得肯定的是,医院对急诊患者收取押金后,患者每接受一次诊疗,信息系统就会自动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的做法,的确免除了患者及家属每次排队交款、取药的麻烦。对于这一提高急诊患者就医效率的做法,叫“急诊先交押金后诊疗”才算名副其实,为何要用“急诊先诊疗后结算”这种名不副实的概念去忽悠人呢?

 

新民周刊http://weekly.news365.com.cn/bdwl/200910/t20091019_24957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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