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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流氓行径披上合法外衣

(2009-10-17 08:39:58)
标签:

杂谈

             莫让流氓行径披上合法外衣

              

  媒体调查发现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在过去两年中,“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很多系设诱饵查黑车所得。“钓头”和执法大队关系密切,“钓钩”每“钓”到一位私家车司机,便可获得300元人民币。(10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打击黑车本来是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有力措施,然而,在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却成了敛财的重要手段。许多人说这是钓鱼式执法,笔者认为,这与执法已经毫无关系,而是披着执法外衣的流氓行经。

  所谓钓鱼,就是由“钓头”组织一群闲散人作为“钓钩”,卧底在路旁,装作肚子疼,可怜巴巴地请求私家车带一程,一旦让其上车,当地交通执法大队就如猛虎下山一般出现在眼前。开口就是罚款一万元。然后,交通执法大队与“钓头”、“钓钩”共同分成所得罚款。这哪里是执法,分明是披着执法外衣,对平民百姓进行敲诈勒索。被敲诈勒索的平民百姓,一旦稍有不从,就要遭受拳打脚踢之苦。这不是流氓行径又是什么!

  这种流氓行径,所衍生的已经不是我们常说的“执法经济”,而是“流氓经济”。在闵行区,“钓钩”每“钓”到一位私家车司机,便可获得300元人民币,“钓头”则提取200元。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这种敲诈勒索的“流氓经济”让法律蒙羞,也严重破坏了交通执法形象。

   据报道,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在过去两年中,“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很多系设诱饵查黑车所得。我们不知道,这些设诱饵查黑车所得,除了“钓头”、“钓钩”参与分配外,是否全部上缴了国库,有关执法人员是否暗地里参与了其中的分配,有关部门是否作为福利待遇瓜分了有关钱款?

 

哈尔滨日报http://news.sina.com.cn/o/2009-10-17/051216452336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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