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限涨令”何以成为“涨价令”
四川、贵州、天津、云南、安徽等地多个景点门票近日纷纷涨价,涨幅有的达到70%。这是发改委等部门去年发布“限涨令”到期后的又一轮涨价风潮,说明“限涨令”并不奏效。(9月23日《北京晨报》)
早在今年8月27日,国家发改委下文,明确规定旅游景点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内蒙古、宁夏、江苏、湖南等地也纷纷承诺“十一”期间旅游景点不涨价。但是,一些景区仍然“顶风涨”,有的涨幅居然达到70%。
“限涨令”何以演变为“涨价令”?
对于“顶风涨”的旅游景区来说,他们自然总是有理。他们可以说,是因为不堪承受的“成本之重”而“破令”,并忽悠出旅游区景区保护资金缺口过大的理由。黄山风景区2006年至2008年门票累计收入11.2亿元,却说保护资金达18.54亿元,而实际情况是,黄山每年只有十分之一左右的门票收入用作景区保护。
他们可以说,旅游景区人员工资支出压力过大,入不敷出,并忽悠出旅游景区要拿出一大部分经费“养人”的理由。然而,国内某著名景点上世纪90年代初期只有几百名职工,现在增加到6000多人。石林景区2006年至2008年3年间门票收入有9亿多元,其中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占了近三分之一。旅游景区的确是“养人”的好地方。
当然,公众舆论可以说,旅游景区顶风涨价,违背了公共资源惠及于民的原则,是杀鸡取卵。还可以说,旅游者可以用脚投票,最终受到伤害的是这些旅游景区和旅游市场。然而,公众舆论再正确,旅游景点是听不进去的,他们看准了涨价所得到的巨大利益,他们尝到了急功近利的甜头,因而他们必然选项择“破令”涨价。
现在的问题是,旅游景区为何敢于面对“限涨令”,而做出“顶风涨”的决定?我们不能不说,“限涨令”颁布之时,就潜伏下了允许涨价的种子。因为这个“限涨令”,明确规定旅游景点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这就是说,国庆节之前不能涨,国庆节之后可以涨。涨不涨的限制仅是一个时间概念问题,而对于涨价这个实质问题并没有不允许的明确规定。正是因为“限涨令”潜伏下了允许涨价的种子,这颗种子终于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在国庆节前,提前发芽并茁壮成长了。这就是“限涨令”成为“涨价令”的动力所在。
近几年来,对于旅游景区纷纷涨价的问题,有关部门曾多次出台限制涨价的通知。然而总是有那么一些旅游景区,置若罔闻。他们在“听证必涨、节前必涨”中尝到了甜头,且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于是一些旅游景区涨价的胆子愈来愈大。旅游景区似乎都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谁听话谁吃亏,谁胆大谁讨巧,旅游景区出现竟相涨价的局面也就不奇怪了。最终利益受到伤害的是广大公众。“限涨令”成为“涨价令”,是不是法不治众,我们不得而知。
旅游景区争相涨价、顶风涨价的乱象局面,有关部门该出重拳进行治理了。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news/comment/2009-09/24/content_185915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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