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售烟罚款”像纸上谈兵
(2009-09-03 19: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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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吸烟的监管,明确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对向其售烟的经营者最高可罚2000元。
杭州市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对向其售烟的经营者最高可罚2000元,是一条看上去很美的立法,实际执行起来恐怕只能是纸上谈兵。
首先,对于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如何进行监管?就目前来看,禁止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似乎只能靠经营者的自觉性。因为经营者在向未成年人售烟时,只要无人发现,无人举报,就只能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情。经营者为了经营的最大利益,在没有强有力的全方位监管的情况下,恐怕很难做出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自觉选择。
其次,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由谁来监管?杭州市规定,对违反规定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进行罚款。这就是说,执行此项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行政部门不可能天天守在销售香烟的经营者面前,而卫生行政部门例行检查经营者违规行为时,碰上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几率恐怕也非常小。实际上这等于说,对于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监管,是处于缺位状态的。
与此同时,还应该看到,经营者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取证,也十分困难。只要经营者拒不承认向某未成年人售烟,而某未成年人也不承认向经营者购烟,在没有现场交易的证据下,就很难认定经营者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更谈不上去向违规经营者进行处罚了。
立法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对向其售烟的经营者进行罚款,是一件好事,关键是要出台执行这一规定的配套措施。没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再好的规定也是一句空话。
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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