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晃一枪的短信“限发令”
日前,我国已完成“移动终端垃圾短消息过滤技术要求”标准的起草工作,即将上报工信部等待审批发布,这是我国第三项垃圾短消息行业标准。该标准的制定将有助于用户通过移动终端来管理接收到的短消息,并根据实际需求判定和过滤垃圾短消息。
记者也从运营商处了解到,三大运营商已经开始上线运行网间垃圾短信联动处理平台,执行“每号码每天总量不得超过1000条”的限发令。(7月14日广州日报)
公众期待已久的治理垃圾短信,终于得到了回音,三大电信运营商已经开始上线运行网间垃圾短信联动处理平台,执行“每号码每天总量不得超过1000条”的限发令。然而仔细琢磨一下,“每号码每天总量不得超过1000条”的限发令,更像是挑战公众智商的虚晃一枪,像是在逗你玩。
“每号码每天总量不得超过1000条”的限发令,其本身就是对治理垃圾短信抱有宽容态度。试问,在公众中有多少人每天发1000条短信?既使是热恋中的男女,恐怕也难以完成每天发1000条短信的“任务”。倘若在公众中每天发短信达1000条的人,仅仅是极个别的现象,就不应将这种极个别现象作为短信限发底线。
从某种意义上,“每号码每天总量不得超过1000条”的限发令,相当程度上满足了一部分发送垃圾短信者的需求。也就是说,电信运营商依然可以通过发送垃圾短信获利。所谓“每号码每天总量不得超过1000条”,实际上是依然在为垃圾短信发送者开了口子。
退一步说,既使“每号码每天总量不得超过1000条”的限发令,对垃圾短信可以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也难不倒发送垃圾短信者。只要多买几个号,多买几部手机,想发多少垃圾短信,都完全可以搞定。
垃圾短信已经成为一大公害,这一公害不仅仅是干扰了手机持有者的正常生活,更是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这些垃圾短信迟迟得不到有效治理,公众因此而对电信运营商颇有微词。工信部及三大电信运营商,应认真听取公众呼声,坚决实行手机实名制,这才是治理垃圾短信的一剑封喉之招。谁发送垃圾短信,谁就会因为手机实名制而马上被捉,而得到相应的处罚,试问,谁还敢发送垃圾短信!
每日经济新闻http://news.nbd.com.cn/newshtml/20090715/20090715025736640.html
沈阳晚报http://epaper.syd.com.cn/sywb/html/2009-07/15/content_476140.htm
新民晚报http://news.sina.com.cn/o/2009-07-15/153015958108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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