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网民伏击抓疑犯:很危险
昨日上午,(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在C2000、天天新等佛山当地几大知名论坛同时召开网络发布会,邀请网民参与侦破刑事案件。
“公安主持人”在网络上发帖称,这次活动中,网民将可直接参与刑事案件侦破的全过程,届时将跟随刑警到案发现场伏击、跟踪,配合民警亲手抓捕作案疑犯,然后押解犯罪嫌疑人回警队。(6月17日广州日报)
广东佛山公安局,在当地知名论坛召开网络发布会,邀网民现场伏击抓疑犯,看起来很有创新精神,细一琢磨,这个玩笑似乎有点开大了。
其一,警方现场伏击抓疑犯,从本质上讲,是警方的执法活动。网民不是警方的组成人员,只是普通公民,自身并没有执法权。让没有执法权的人去参与执法,其本身就有违法之嫌。如果警方可以邀网民现场伏击抓疑犯,那么,其它执法部门都可以邀请不具有执法权力的人参与执法。人人都可参与执法,还要专职执法部门做什么!
其二,警方作为专业执法部门,在现场伏击抓疑犯的过程中,具备了擒拿格斗专业技能,同时也具有很好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警方还配备了枪枝等威慑疑犯的各类武器。网民既无擒拿格斗专业技能,也不可能配备威慑罪犯的各类武器,这就使得参与现场伏击抓疑犯的网民处于极其不利的位置。说句不好听的话,这是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开玩笑。
其三,现场伏击抓疑犯,要求有很高的保密要求。邀请参与现场伏击抓疑犯的网民,来自于社会的四面八方,他们能否像警方要求的那样具有自觉保密的素质,还须打一个问号。再说这种做法很像许多人小时候玩“捉强盗”游戏的升级版,一时兴奋而对亲朋好友泄露现场伏击抓疑犯的密秘,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现在不少政府部门一推出新举措,往往华而不实,有作秀之嫌。不过这种作秀之风,千万不要流行到警方。警方邀网民现场伏击抓疑犯,很危险,很不妥,这个先河不开为好。
检察日报http://news.sina.com.cn/o/2009-06-22/083015829008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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