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裁少裁女工”这个关爱很务实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烟台市总工会女工委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了解到,今年,烟台市总工会将代表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不裁减或者少裁减女职工明确写入集体合同中,成为工会今年为女性维权的主要方面。(3月6日齐鲁晚报)
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烟台市总工会将代表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不裁减或者少裁减女职工明确写入集体合同中,这项对女工的关爱举措很务实,也是送给女职工的一件很好的节日礼物。
我们说这个关爱很务实,是因为烟台市总工会发现,金融危机情况下,女职工的劳动关系较男职工更不稳定。这种不稳定,与女职工的生理特征有着密切联系。女职工“三期”(经期、孕期、哺乳期),需要企业在安排工作和生产作业时,要考虑对女职工的保护。保护就要付出必要的成本。那么,在金融危机、企业困难的情况下,一旦企业因经济困难被迫裁员,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势必将裁员的目标首先瞄向女职工。烟台市总工会代表女职工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将“不裁少裁女工”写入集体合同中,就是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上,保护了女职工的正当权益。
烟台市总工会的做法值得推广。在目前金融危机、企业困难的情况下,面对一些企业裁员,工会组织都应像烟台总工会那样,代表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专项合同,将“不裁少裁女工”写入集体合同中,这不但是依法维权,也堪称是一项善举。
在女职工维权上,工会组织大有文章可作。媒体曾有报道,有的企业明确规定女职工怀孕将予以辞退,有的企业在女职工怀孕后以调整工作为由将其薪水减半,有的企业在招聘女职工时存在着严重的性别歧视,等等。工会组织面对女职工权益受到伤害,应像烟台总工会那样,未雨绸缪,提前介入,通过代表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专项合同等方式,依法为女职工维权。
应该指出的是,工会组织为女职工维权,不能仅限于“三八”节期间,而是要制度化、常态化。
江苏工人报http://www.jsgrb.com/newsfiles/61/2009-03/176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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