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偷”的爱心不妨以“呵护”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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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存在奶奶家的2800元钱突然不翼而飞了。安徽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中心小学学生,12岁的余晓姣(化名)说,是她趁奶奶不注意时,偷偷将这笔钱给了一个乞讨的老人,“做回家过年的路费”,但是当孩子的母亲去讨还时,乞丐却称不确定是女孩子捐的。(1月8日《新安晚报》)
12岁的余晓姣,真是个天真可爱的女孩。她趁奶奶不注意时,偷偷将2800元钱给了一个乞讨的老人,让老人“做回家过年的路费”。偷家里钱,捐给了乞讨的老人,这样的“偷”,让人感觉并不会引发愤怒之感。
可以想像,当余晓姣将这笔钱捐给了乞讨老人时,在她内心中,一定有美好善良的动机。然而女孩的天真之举被发现了,妈妈带着她找那位乞讨老人要钱,毕竟这不是一笔小数目。乞讨老人以不能确定是这个女孩的捐款为由,拒绝返还。女孩儿此刻的内心,一定会受到某种伤害。在众人看来,这一善事因此增添了几分遗憾,女孩的乐善好施之梦,或许也在妈妈带着她追要捐款的过程中破灭了。
我们还不妨做出这样的想像,当乞讨老人收到余晓姣的这笔数目不小的捐款时,特别是当他听到女孩说,让他“做回家过年的路费”时,老人内心一定产生了强烈的震撼。世间的温暖也一定融化了冬天给老人带来的寒冷。我们可以相信,乞讨老人此刻一定感受到了生活的美丽。当老人接过女孩的钱后说出“谢谢你,我不会忘记你”时,相信这是老人的肺腑之言。然而,乞讨老人很快面对的却是孩子妈妈提出的返还要求,而他又当着孩子冒出一句“不能确定”,这一幕多少出乎我们的善意预期。
女孩偷家里钱捐助乞讨老人,做法固然欠妥,但女孩的“爱心”着实美丽。我们希望这位老人可以珍惜女孩子的这份爱心,不要随口说出一句“不能确定”。而女孩的妈妈,在对待女儿的做法上,不妨也多替孩子想一想,以呵护之心首先从其乐善好施的出发点上予以肯定,然后再指出其不足之处,比如拿家中的钱捐助穷人,要和父母商量,征得父母的同意;乐善好施要量力而行等等。最后提出“下不为例”的要求。
“下不为例”,或许说起来并不费劲。然而,正如余晓姣的妈妈所说,“一出手就是几千块,实在不妥,毕竟每一分钱都是起早贪黑挣来的。”由此看来,妈妈去讨要孩子捐助给老人的钱,也是可理解的。如果实在无可挽回,不妨退而求其次,舍弃极端的做法,首先呵护孩子的“爱心”,恐怕这一点更重要也更令人深思。
河北青年报http://www.hbqnb.com/news/html/Hqmhsp/2009/19/09192544185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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