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应体现刺激内需大原则
(2008-11-28 17:08:32)
燃油税应体现刺激内需大原则
“收燃油税后,我每年可能要掏2700元!但养路费才1000元!”小王的车是1.4排量,仔细算了一笔账后,发觉如果燃油税征收的同时仅仅取消养路费,车主可能得不偿失。小王认为,如果开征燃油税,最起码先要取消养路费、年票以及车船税,这三项费用加起来才2410元,还不足以抵扣燃油税。(11月20日《广州日报》)
小王算的这笔账,也可能不够准确,但这笔账向我们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即开征燃油税,会出现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像车主小王所说,开征燃油税后,对车主、对物流得不偿失。第二种可能是,开征燃油税后,对车主、对物流有利可图。
笔者认为,在开征燃油税的问题上,如果对车主、对物流得不偿失,从某种意义上说,开征燃油税就是一种失败。若因开征燃油税,加重车主经济负担,加大物流运营的经济成本,不利于刺激内需、改善民生、发展运输业,甚至对汽车行业的发展也会带来不利的影响。这与当前我国发展内需,抗击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大环境,是不相适应的。
因此,在开征燃油税的问题上,要体现刺激内需的原则,让车主、让物流有利可图,起码不能高于开征燃油税前的出行和运营成本。
首先,燃油税税率要控制在合理的征收比例上。权威人士称燃油税税率将在油价30%-50%之间,然而在只取消养路费而不取消路桥费的情况下,车主和物流已感到得不偿失,燃油税的税率是否可考虑再低一点呢?
其次,目前看来燃油税取代养路费操作起来相对容易,而取代路桥费则比较困难。在这个问题上公众是能够理解的。那么,在没有取代路桥费之前,对于那些超期收费的路桥,对于那些私自设卡违规收费的路桥,对于那些收费标准过高以及重复收费的路桥,有关部门应该依法进行一次严格的清理。这也是征收燃油税后,相对减轻车主、物流出行和运营成本的重要举措。
第三,征收燃油税,应在国内油价实行相对合理的价格基础上征收。目前国内油价高出国际油价50%,有媒体报道,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每天狂赚3亿元。显然,征收燃油税不能在现有油价基础上计算税率,而应在国内油价与国际接轨的基础上征收。总之,在燃油税征收上应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并通过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发挥刺激内需的积极作用。
湖北日报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1128/05502541184.shtml
海峡导报http://epaper.taihainet.com/html/20081121/hxdb138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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