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小偷书》很智慧很人性化
杨金溪
在南京淮海路2号5楼有家商店,只要是经过店门口的人,总要停下来看一看,不是看店内卖什么商品,而是墙上的一张《告小偷书》。《告小偷书》内容为:“父母给你钱上学是希望你成为有文化的人,我们是没有钱,但是我们不可以去偷、去抢、去骗(摘自《长江七号》)。如果你对此物品感兴趣,你可以直接来问明珠,以免顺回家后使用未必适合你的皮肤哦。”(7月21日现代快报)
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08-07/21/content_8707139.htm
“明珠的窝”店铺面积只有10多平方米,货架上摆满了化妆品、鞋子等商品。老板经常一边上网一边接待顾客,结果有人趁她不备,就将一些小商品偷了,每月要损失不少钱。面对这种无奈,老板张贴出《告小偷书》,已经有好几个月了,丢失东西少了,效果不错。
经营商店因为东西被偷,老板在加强管理上想出了妙招,在店面贴出了《告小偷书》。此招很智慧,也很人性化。尽管其内容是从电影里引用来的,但是这种方式还是比较善意的,带有规劝性质,也容易启发人改邪归正。既使有人准备顺手牵羊,看到《告小偷书》,也会因为规劝的感召,停止自己的不良行为。倘若这位老板在店面贴上“偷一罚十”、“小偷罪该万死”之类的告示,极有可能事与愿违。“偷一罚十”不但老板没有这种权力,更容易刺激顺手牵羊者铤而走险。至于“小偷罪该万死”,那就等于将顺手牵羊者推上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位置。
由此笔者联想,在大街小巷的不该倒垃圾的地方,有人倒了垃圾,结果引起一些人义愤,在倒垃圾处张贴“谁倒垃圾死谁全家”,这种咒语不但不文明,也激怒了倒垃圾者,结果问题反而得不到解决。其实,在这里我们看到,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全、环境的优美、秩序的优良,时常需要张贴一些警示用语。这些警示用语如何拟定,也是大有学问的。
我们从《告小偷书》中得到的启示,宣传用语也好,警示用语也好,要体现文明的精神,要讲智慧,要讲人性化。至于这个店面贴出《告小偷书》,有顾客反映,很刺眼,有被当成小偷之嫌,也不是没有道理,这说明《告小偷书》的警示方法还可以通过改进,做的更好一些。
刊发<<观察与思考>>2008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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