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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每周少开一天”应接受公众监督

(2008-08-04 16:28:53)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公车每周少开一天”应接受公众监督

            

                           杨金溪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全民节能行动,采取措施节油节电。《通知》明确要求,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8月3日京华时报) 
   公车每周少开一天,是开展全民节能行动中的一个令人注目的亮点。这说明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政府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
   公车浪费现象严重,已经成为多年来公众议论的话题。有资料显示,全国现在约有400万辆公车,每年耗资3000~4000亿元,但真正用于公务的仅占1/3.至于一些政府机关超标配车现象更是触目惊心,陕西省一个只有126名公务员的厅机关正在使用的公车达42辆,这还不包括一些购买后仍未挂牌使用的车辆,也不包括下属事业单位的十多辆汽车.由此看来,在全民节能行动中,公车每周少开一天的要求,不但是必要也是完全可行的。
   公车每周少开一天的措施,能否落实到位,政府机关能否在全民节能行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关键是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首先,凡是公车要统一打上“公车”标识。惟有如此,对于违犯公车每周少开一天规定者,公众才便于识别和行使监督的权力;同样,公车的脸上有了记号,有了统一标识,敢于违规者在众目睽睽之下,才会有所收敛。要求公车统一打上“公车”标识,已成为近几年来公众的强烈呼声,除了个别地方应公众呼声而动外,基本都对这一公众呼声采取了不予理睬的态度。公车统一打上“公车”标识到底有多难?可以说一点也不难,难就难在不愿接受公众监督上。
   其次,要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公车每周少开一天,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中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怎样才能将这一要求落实到位,关键是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权力惟有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才会真正受到约束,才会按章办事,才不至于走形和滥用。
   第三,要引入奖惩机制。对于那些积极参加全民节能行动,不但能做到“公车每周少开一天”,甚至能从大局出发提出最大限度少用公车、多乘公交的做法,以及在杜绝公车私用上出台一系列有效措施,应予以必要奖励。对于违犯“公车每周少开一天”、公车私用者,也理应推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惩戒办法。


市场报http://paper.people.com.cn/scb/html/2008-08/04/content_72591.htm

烟台晚报http://www.shm.com.cn/jcld/html/2008-08/04/content_57790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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