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条件退货是对“上帝”的生动诠释
杨金溪
北京商场超市中商品易买难退的情形将有所改观。昨日,在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召开的完善经营者消费维权机制会上,市工商局要求北京市商业企业全面推行“无因退货”,倡导各大型商场、超市设立先行赔付基金,建立处理消费纠纷的快速处理机制。
(7月18日北京商报)
北京市将在全市商业企业推行的“无因退货”,实际上就是无条件退货。此举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
消费者购买商品有一个选择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仅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也应包括商品买回家中继续检验、辨别的过程。然而,消费者往往将商品买回家中后,才发现自己对所购商品并不满意,甚至发现商品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于是在退货问题上,时常与商家发生纠纷。一个要退,一个以种种借口不愿接受退货,许商家与客户的口舌大战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被称为“上帝”的消费者,在这个时候常常变成了小鬼。
无条件退货是商家企业主动延长了服务链。把消费者选择商品的过程,延伸到了消费者家中。消费者将商品购回家中,依然还可进行选择比较。对于商家企业来说,其实质是改进了服务方法,延长了服务过程。这是商家企业经营服务水平的提高,体现了经营服务人性化精神。
无条件退货是无条件维护消费者利益,是消费者就是“上帝”从理念转化为行动的最生动体现。消费者之所以要求退货,存在着许多原因。有些是因为商品可能存在着这样那样瑕疵或缺陷而要求退货,有些则是因为在外观、花色、式样上觉得不合心意而要求退货。然而现实情况是,许多商家不愿意接受退货,既使退货也提出许多附加条件。比如若要退货,只准同样商品再换一件。许多消费者之所以要求退货就是对这种商品已经不信任,既使你认为是好的,消费者也不愿意再买。无条件退货无条件地尊重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
无条件退货将商家与消费者在对立中引向了统一。过去商家企业在退货问题上的各种条件设定,实际是一种不公平交易,有着欺客之嫌。无条件退货彰显了公平交易的精神,填平了商家企业与消费者对立的鸿沟,是避免纠纷,建立和谐购物、和谐市场的重要举措。
北京将要推行的无条件退货,生动的诠释了消费者就是“上帝”,值得提倡,更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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