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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报道,1月18日清晨,深圳市社保基金个人服务中心里,近百农民工挤在一起,排在门口办理退保。自服务大厅开始办公以来,每年春节前这里都会聚集着潮水一般前来退保的农民工,最多时一天曾经达到4000多人。
农民工无奈地选择退保,对于正在致力于全面建设社会养老的保险制度来说,是一股逆流,也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背道而驰。笔者认为,面对农民工“退保潮”,政府不应失语。
首先,我们不应让那些退保的农民工吃亏。按现规定,退保的农民工只拿回养老保险个人所交金额的8%,企业所交金额的20%留在当地社保部门。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应予改革,这部分应保留在退保者名下。等退保者在异地找到新工作后,办理续保时只要交齐原退保中的个人部分,新工作岗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就应与原工作地的社保部门取得联系,将这部分金额及时划拨到新工作地的农民工个人养老保险名下。
其实,这样的工作在技术层面就像电汇业务那么简单,并不存在难以克服的障碍。任何政府都不应也不允许占农民工退保时的这点便宜。
再者,迅速实现公众早已反复呼吁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全国通”。这个问题不是地方政府可以解决的,国家有关部门应该担当这个责任。正如公众所说,银行可以联网,农民工的社保基金就也应该联网。可以说,当前农民工“退保潮”正在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政理念。
东莞日报http://epaper.news111.com.cn/html/2008-02/25/content_534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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