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分级不等于承认淫秽色情合法
杨金溪
昨天下午,在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式之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接受了媒体采访。柳斌杰表示,基于两大考虑,中国还没有对影视作品等实行分级:首先是人民大众对实行分级管理制度非常敏感;其次,中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市场管理秩序,在这种现状下,如果实行分级管理,等于承认淫秽色情可以大量出版。因此,他明确表示:“在市场没有完全规范以前,分级管理制度暂时还不能实行。”(3月4日新快报)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接受了媒体采访。他明确表示,中国暂时不会对影视作品实行分级管理。他表示,“在市场没有完全规范以前,分级管理制度暂时还不能实行。”对此,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电影分级仅仅是暂时不分级,并不是永远不分级,只要条件成熟,电影就会实行分级制。
既然电影迟早都要实行分级制,为何现在就不能分级呢?柳斌杰给出的解释是,中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市场管理秩序,在这种现状下,如果实行分级管理,等于承认淫秽色情可以大量出版。
显然这个解释出现了概念性的错误,似乎电影分级就等于淫秽色情合法化。公众对这种解释恐怕也是难以接受的。
应该说,电影分级和淫秽色情完全是两码事。电影只所以分级,是因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在接受能力的差异上而提出的要求。有些电影中因剧情的需要,其中一些镜头与性、暴力、恐怖等有关,成人因具有一定的分辩能力,不会因为这些镜头而对自己的行为产生误导。而这些镜头如果出现在未成年面前,因未成年缺少一定的分辩能力,就有可能会带来负作用,甚至产生误导,比如盲目的模仿等。电影中因剧情需要出现的与性、暴力、恐怖等有关的镜头,怎么能和淫秽色情划等号呢?
现实生活中,一些电影中因剧情需要有着与性、暴力、恐怖等有关的镜头,已经给未成年人带来伤害,也给未成年人的父母带来了深深的不安。然而这些电影并不是人们所说的淫秽色情,仅是因剧情需要而出现了儿童不宜的镜头。对此,只要划分一定的级别,不使未成年人接触这些电影,又有多难呢?面对广大群众的呼声,面对社会的呼声,有关部门应该知难而进,有所作为,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至于,“在市场没有完全规范以前,分级管理制度暂时还不能实行”之说,更是有推卸责任之嫌。没有电影的分级制度,哪来市场走向规范?电影市场的规范,来自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制约与指导。电影分级制本身就是电影市场的建章立制,一旦确定,就具有必须遵照执行的法规效力。
电影分级不等于承认淫秽色情合法,电影分级有利于规范电影市场,也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电影分级势在必行,对此推三推四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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