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违法企业出局是记警钟
杨金溪
姬建民
媒体22日报道,中建五局在南京一工地的民工何某和王某,因向建筑公司讨薪而惨遭刀砍,王某的左手小臂被砍断。南京市政府就此于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除捉拿凶手和督促工程建筑方限期发放欠薪外,决定把中建五局逐出南京建筑市场,不让其在南京再承接工程。该省建设厅也表示,今后新招标的建筑工程,将对中建五局关紧大门。
南京此举,大快人心,深顺民意,可谓是对追讨欠薪民工的有力支持、对违法欠薪企业和残忍对待讨薪者的有力打击;同时,这也是一记警钟。它警示各个企业:必须严守法律、诚信经营,必须善待民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有人说,中建五局是国内一流建筑集团,具有建筑领域最高的资质,仅因下属分公司欠薪和刀砍讨薪民工,就将其逐出南京乃至江苏全省的建筑市场,未免有些过分。笔者认为,这一点也不过分,而恰恰是铁腕惩治违法欠薪和恶待劳动者劣行的正义之举。我们就是要把维护法律的尊严,把保护人权和公民的合法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这是文明社会、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建筑市场,就一个建筑企业而言,具备技术、设备和建筑施工能力等方面的资质,当然必要;但仅有这些资质尚远远不够,还必须具备严守法律、恪守诚信等资质,而且,这类资质是最起码、最重要的市场“通行证”!
时下,诸如拖欠民工工钱等现象在全社会虽已大大减少,但在有些单位也仍然存在。有的企业不但恶意欠薪,而且雇上打手来对付讨薪民工,有些民工无奈地慨叹:“做工难、讨账难,找承包商要账难上加难;打工苦、要钱苦,向包工头要钱苦上加苦。”这类苦,害得有的民工不仅一年的辛劳付之东流,有时还往往遭遇暴力伤害。此风若不狠刹,劳动者的权益就无法保障,劳资矛盾就可能酿出更多更大的祸患。南京市将违法欠薪和恶待讨薪民工的建筑企业驱逐出局,可谓是惩罚这类行为的标本兼治之策,有利于发挥以儆效尤的震慑作用,窃以为值得各地借鉴。
春节期间,各地都应该拿出狠招,促使企业足额发放员工薪金;各企业都应该体恤民工的艰辛,保证大家拿到工钱,欢欢喜喜地回家过年。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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