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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中我们看到,《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事先拟定包括检查依据、时间、对象、事项等内容的检查计划,并在实施检查30日前报同级人民政府企业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法制机构备案。”第三十七条规定:“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环保部门入园检查须打报告,且每年不得超过1次,这个“土政策”,堪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标本。
令人担忧的是,这个标本并不孤立,而是在全国具有很大的普遍性。环保部门面对地方政府的“土政策”保护,而无法履行执法职责,直接导致了环保部门形同虚设,环境污染日益加重。现在不少工业园区,在土政策的保护下,成为当地的重要污染源。农民因污染无法种地,市民因污染喝不上安全水,污染已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未来的生存忧心忡忡。像合肥经济开发区这种受到当地政府“土政策”保护的情况,在全国还有多少?国家有必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
凡是对污染企业进行保护的“土政策”,有必要在当地媒体公布,并宣布作废。“土政策”只有采取在阳光下宣布废止,才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那些曾受到“土政策”挂牌保护的工业园区以及企业,凡是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违规排污的,要依法治理并限期纠正。对于撤销“土政策”后的工业园区及有关企业,要盯着不放,一盯到底。在限期内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要坚决的关闭,同时要向有关官员进行问责。
近期以太湖为首的水污染,已经敲响了环境污染带来严重后果的警钟。面对大自然的惩罚,我们再不反思,等于断自己的生路。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