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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该像北京那样公路收费期满停止收费
多年来,公路建设通过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运营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的公路建设。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许多公路的收费还贷成了遥遥无期的“收费经济”,明明收费还贷已经期满,却很少看到主动推出“收费经济”的公路,引起了车主的强烈不满。北京立法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不得延长,是得民心之举。
公路收费期满停止收费,不仅要立法,关键在落实。为了加强公众对公路收费的监督,凡收费的公路,都应在收费站挂牌,标示公路收费的起止日期。以防一些公路在收费上违犯规定,蒙混过关。与此同时,对于那些过期仍然收费的公路,要建立畅通的举报通道,并有专门机构受理举报。
对于那些过期仍然收费的公路,在停止收费的同时,要对这些公路过期收费的收入进行审计,要查一查这些过期收费的收入,流向了哪里,用在了何处,有没有占为己有的腐败行为。凡是违法乱纪者,要依法严肃查处。审计情况要对公众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质疑和监督。
在落实公路收费期满停止收费的过程中,有些公路是不愿意轻易丢掉这块“收费经济”的大肥肉的,他们可能会通过种种理由,比如没有完成还贷任务,要求延期收费等。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松口。任何收费公路都没有理由延长收费期限,必须讲究诚信,到期停止收费。既使有的公路真的没有完成还贷任务,也不能将责任推到转嫁到百姓头上,而应由相关公路部门追责,并自行解决还贷问题。
北京已经立法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不得延长,并为其它地方做出了好样子。公众希望全国各地都应像北京那样,对收费公路收费期满者,做出停止收费的规定。(杨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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