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都该像北京那样公路收费期满停止收费

(2007-07-30 18:39:20)
标签:

时评

分类: 专业论文
  http://beijing.qianlong.com/img/logo_beijing.gif

        都该像北京那样公路收费期满停止收费


http://www.qianlong.com/2007-07-30 09:39:47来源:千龙网
  【新闻眼】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最近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公路条例》。条例中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应当按照规定拆除收费设施停止收费,并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该条例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7月29日《京华时报》)

  多年来,公路建设通过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运营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的公路建设。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许多公路的收费还贷成了遥遥无期的“收费经济”,明明收费还贷已经期满,却很少看到主动推出“收费经济”的公路,引起了车主的强烈不满。北京立法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不得延长,是得民心之举。

  公路收费期满停止收费,不仅要立法,关键在落实。为了加强公众对公路收费的监督,凡收费的公路,都应在收费站挂牌,标示公路收费的起止日期。以防一些公路在收费上违犯规定,蒙混过关。与此同时,对于那些过期仍然收费的公路,要建立畅通的举报通道,并有专门机构受理举报。

  对于那些过期仍然收费的公路,在停止收费的同时,要对这些公路过期收费的收入进行审计,要查一查这些过期收费的收入,流向了哪里,用在了何处,有没有占为己有的腐败行为。凡是违法乱纪者,要依法严肃查处。审计情况要对公众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质疑和监督。

  在落实公路收费期满停止收费的过程中,有些公路是不愿意轻易丢掉这块“收费经济”的大肥肉的,他们可能会通过种种理由,比如没有完成还贷任务,要求延期收费等。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松口。任何收费公路都没有理由延长收费期限,必须讲究诚信,到期停止收费。既使有的公路真的没有完成还贷任务,也不能将责任推到转嫁到百姓头上,而应由相关公路部门追责,并自行解决还贷问题。

  北京已经立法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不得延长,并为其它地方做出了好样子。公众希望全国各地都应像北京那样,对收费公路收费期满者,做出停止收费的规定。(杨金溪)  

千龙网http://beijing.qianlong.com/3825/2007/07/30/3022@3973481.ht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