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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激情接吻选错了地方

(2007-07-22 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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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分类: 时评
 

  公交车上激情接吻选错了地方

 

杨金溪 

  

    昨日中午,一辆235路公交车行驶至西安钟楼站时,上来一对年轻的情侣,上车后两人坐在最后一排。不一会儿,只听一个童音在喊叫:“看啊!他们在亲嘴!”众人回过头,发现这对情侣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激情接吻,丝毫不顾及其他乘客的感受。(7月20日《三秦都市报》)
  
  一对情侣公交车上激情接吻,孩子像看西洋景般,先是惊呼,后是目不转睛。孩子母亲提醒这对情侣注意自己行为,对方却反咬一口说,孩子思想有问题。旁边一位老先生批评了这对情侣两句,对方却反驳说,又没犯法,少管闲事!这对情侣所作所为,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情侣们热恋之中,激情接吻,应该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用不着大惊小怪,人们谁也不会反对情侣们激情接吻。这对情侣激情接吻,之所以引起了乘客的不满,是因为这对情侣的激情接吻选错了地方,不该在公共场所做出这种过分亲昵的动作。
  
  情侣接吻,是比较隐私的亲昵行为。这种隐私的亲昵行为,一般都是私下里的个人行为,也是私下里的一种情感交流。人们一方面要尊重对方的隐私权,而持有隐私权的人也应尊重个人的隐私,将个人隐私限制在应有的空间里,不然还叫什么隐私。为什么我们的家庭中都装有窗帘,这是因为家庭中有家庭的隐私和安全。你如果一定要将窗帘里所有家庭活动,毫无遮掩的暴露给公众,实质上既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他人的不尊重。
  
  不错,情侣激情接吻不犯法。但你把这种具有隐私性质的过分亲昵行为,旁若无人地暴露在公共场所,也可以说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和对他人的不尊重。接吻是情侣之间的私下亲昵,让公众“观赏”你的私下行为,暴露了你的轻薄,引起公众对你的鄙视,不是自己不尊重自己吗?同样,在公共场所激情接吻,与公共场所的公众行为要求也是相悖的,因为大多数公众在这种公共场所是不愿意接受激情接吻这种视觉信息的。比如那位带着孩子的母亲,对于这一视觉信息就做出了强烈反映与抵抗,因为母亲认为这种视觉信息影响孩子的成长。那对情侣还好意思说,目不转睛看他们激情接吻的孩子思想不健康,这不恰恰等于承认了自己在公共场所的激情接吻不是那么健康么!
  
  由此看来,情侣们在公共场所的亲昵行为还是应该有一个“度”,不要太过分,不要将动作幅度大胆到人们看不下去的程度。公共场所中情侣的亲昵行为,应该有一个底线,这就是人们约定成俗的容忍底线,抑或说社会公德的底线。
[稿源:红网]
[作者:杨金溪]
[编辑:耿红仁]

  红网http://hlj.rednet.cn/c/2007/07/22/1265369.htm

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7-07/22/content_64123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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