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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终止提高殡葬服务收费的思路

(2007-06-27 18: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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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分类: 时评
      
      
         应终止提高殡葬服务收费的思路

                        

                      杨金溪

 

■画里有话

http://dzrb.dzwww.com/dzzb/dzzb-dzgd/200706/W020070627282385002733.jpg

 

    从7月1日起,殡葬服务费用全面上调。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发出通知,对广州市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其中遗体火化费最高调至每具250元,城区内运尸费由每具120元调至180元,骨灰寄存费每格位每年50元调至70元。根据广州市殡仪馆透露的数据,每年运回尸体3.4万具,此次提价后,仅运尸费殡仪馆每年增收可达204万元。(6月26日信息时报)

    看了这条消息,既让人纳闷,又让人吃惊。早在今年4月7日,广州《新快报》披露的《市殡仪馆运尸涉嫌乱收费》,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广州市物价局于今年4月9日下发紧急通知,对殡仪馆以高档车为由,擅自提高运尸费的做法紧急叫停。事隔仅仅2个多月的今天,广州市物价局又发出通知,对广州市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收费高达2000元的豪华运尸车也在这次调整中开了绿灯。此次提价后,仅运尸费殡仪馆每年增收可达204万元。笔者认为,广州市物价局提高殡葬服务费用的做法是很不妥当的。

    殡葬服务费用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在殡葬服务费用过高、市民反应强烈的情况下,提高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应该本着慎重的态度,多听听市民的意见。既使能找到所谓的提价“理由”,也应举行由市民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而不能只听殡葬服务部门的一面之词。广州市物价局的做法,侵犯了公众对公共事业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

    广州市物价局对殡葬服务费用调价的做法,也违背了今年5月1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精神。《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殡仪馆提供遗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制定。由此看出,规定中的一条重要精神是,“不营利的原则”。而广州市的做法,不但没有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下调殡葬服务收费,反而仅运尸费殡仪馆每年增收可达204万元。

    广州市物价局对殡葬服务费用调价,也是漠视现实、漠视公众呼声的不负责任的态度。现实生活中,殡仪馆在提供遗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中,乱收费、高收费已经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许多人惊呼:死不起!与此同时,我们看到的是,殡仪馆工作人员令人惊羡的高收入,以至于殡仪馆成了热门职业,成为许多大学生竞争的岗位。由此又生发了公墓业的炒作,违规建墓地,违规卖墓地,借墓地生财。一块墓地,动不动就上万元、几万元、甚至更高,加重了死者亲属的负担。作为政府执法部门的物价局,对此视而不见,却执意提高殡葬服务费用,无疑会对民怨起到“火上加油”的作用。

    当前在殡葬服务收费上,应该坚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意见稿》中的精神,即坚持“不营利的原则”。殡葬业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每个人最终都要接受它的服务,因而殡葬业也具有强烈的公益事业的性质。对于服务大众的公益事业,坚持不营利原则,应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因此,当前各地都应终止提高殡葬服务收费的思路,而是要在降低殡葬服务收费上下功夫。

    上有《意见稿》精神与原则,下有强烈的民声民意,广州市物价局在提高殡葬服务收费上的决心与动力来自何方?公众有理由质疑,莫非殡仪馆打通了物价局的“关节”。这“关节”是如何打通的,不得而知。对此,广州市物价局应该对公众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

当代生活报(6月27日19日头条)  

http://pdf.gxnews.com.cn/ddshb/2007-06-27/shb019b.pdf

  大众日报http://dzrb.dzwww.com/dzzb/dzzb-dzgd/200706/t20070627_2312416.htm

 太阳鸟时评http://comment.newssc.org/system/2007/06/26/0103888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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