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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任医院副院长会加剧“医患矛盾”

(2007-04-13 22: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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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分类: 时评
     警察任医院副院长会加剧“医患矛盾”

 

南国早报   2007-04-13         

 ■ 安徽 杨金溪

    4月10日,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所属的市立医院、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14家医院,聘请了武夷山市公安局14位民警担任综治副院长,防止“职业医闹”及处理解决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据《东南快报》4月12日报道)。  

    现在医院中出现的一些“职业医闹”,的确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在“职业医闹”的背后,暴露出来的是“医患矛盾”没有得到妥善、有效地解决。化解“医患矛盾”的渠道畅通了,“医患矛盾”改善了,“职业医闹”自然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所属的市立医院、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14家医院,聘请了武夷山市公安局14位民警担任综治副院长,能防止“职业医闹”吗?能妥善解决“医患矛盾”吗?显然不能。可以肯定地说,警方任职副院长只会加剧“医患矛盾”。  

    警方任职副院长,在执行公务中能否保证公正性,不得不令人生疑。当警方出面解决矛盾纠纷时,你是代表警方还是代表医院呢?既然警方是医院的副院长,做医院的“官”,吃医院的饭,拿医院的钱,你说你不替医院讲话,鬼都不会相信。如果为了体现你是一位称职的副院长,是忠心耿耿为医院服务的副院长,当医患矛盾发生时,当患者及其亲属因气愤说话声音大一点,而被判定“医闹”的可能性也不是不会发生的,由此再依据扰乱公秩序而追究治安处罚责任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如此发展下去,医院成了什么地方,岂不成了医院可以为所欲为,而患者不能乱说乱动的地方?  

    警方任职副院长,是典型的公权滥用。警方头顶戴着国徽,是代表国家执行公务的。这种庄严的公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占为己有。警方任职副院长,是变相地将公权占为单位所有,是对公权的侵犯和亵渎,公权将有可能因此而改变为民服务的性质。如果全国都像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那样,警方担任医院副院长,患者的正当权益将如何保护?医患矛盾将会演变成怎样的局面?由此延伸,煤矿聘请警方任副矿长,娱乐场所聘请警方任副经理,哪个单位有了矛盾就请警方任这个单位的副职,警方使用公权的公正性又将何在?最终,失去公正性的警方公权,只会加剧社会矛盾,这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完全相悖的。同时,还应看到,警方在其他行业任职也是违反有关行政规定的。  

    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请警方任职副院长的做法,是加剧“医患矛盾”的一大发明,建设和谐社会绝不能允许这种发明成为“专利”。

 

南国早报http://epaper.gxnews.com.cn/ngzb/html/2007-04/13/content_437360.htm

燕赵晚报http://yzwb.sjzdaily.com.cn/html/2007-04/13/content_2553.htm

 

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04/13/content_5972253.htm

人民网http://opinion.people.com.cn/GB/5610069.html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review/txt/2007-04/13/content_81090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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