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老解易·噬嗑卦二十一

原文:
噬嗑,亨。利用狱。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解读心得:
噬嗑卦,上离为火,下震为雷,火雷卦。火与雷皆为刚猛暴烈之物,均可杀伤人性命,借指刑罚。噬嗑指咀嚼咬合,以清阻通塞,比喻处理社会问题。噬嗑卦主审理刑狱。
本卦卦辞的各种解释大同小异,卦意的解读似乎没有难度。其实不然,各种解读皆牵强附会,很难融会贯通,我不能从中得到合理的启示,于是另辟蹊径,不妨围绕审理刑狱这一核心卦意对先民的心思妄加揣测一番。
与尧、舜同时期的皋陶制定五刑,被称为中华民族的司法之祖。五刑中墨(黥)、劓、剕(刖)、宫刑为肉刑,大辟为砍头死刑。传说中的大禹之父鲧治水,虽无功劳,也有苦劳,却被处死。秦惠文王的老师公子虔被商鞅割了鼻子,就是劓刑。孙膑被庞涓“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就是刖刑和墨刑。如此严酷的刑罚持续了两千多年,西汉初期汉文帝取消肉刑,却不彻底,不久司马迁受了宫刑,被文帝的孙子武帝给阉割了。宋代还有在囚徒脸上刺字的黥刑,梁山好汉们大多脸上都被刺过字。至于说腰斩、凌迟等骇人听闻的刑罚直到清代还有。
由此可知,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上,这些残酷的刑罚极为普遍,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实在就是一些再正常不过的操作。因此我以为本卦中的“灭趾”“灭鼻”“灭耳”实则就是断足、割鼻子、割耳朵等肉刑,“遇毒”“得金矢”“得黄金”就是服毒、射杀、吞金等三种死刑。“腊肉”“干胏”“干肉”都是干肉,都是难以咀嚼的坚硬食物,在此比喻十恶不赦的恶劣行为,不杀不足以警戒他人。
东坡先生认为噬嗑卦是社会道德衰败时的现象,人与人之间相互侵害,道德教化已经无能为力,必须用严刑峻法来约束。我与坡仙所见略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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