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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理法

(2022-03-17 18:48:24)
以情理法

东汉有吴祐政仁简,尤能以情理法,现举两例如下

某小吏私五百为父买衣。父骂子:有这样的好领导,你怎么忍心欺骗他呢?让儿子带着衣服(赃物)去自首吏向吴祐请罪,吴祐看你犯的错,就可以知道你的为人。不仅没有处理小吏,还让他回家向父亲认错,并把衣服送给了他的父亲。

某男子陪母亲上街购物有一醉汉当街侮辱其母,男子怒而杀之。吴祐儿子见母辱,人情皆以为耻,可是杀人偿命,赦免你不合法度杀你又不忍心。该男子伏法认罪吴祐问男子有老婆孩子吗?男子答:有妻无子。吴祐派人将男子的老婆带入监狱,与男子同宿,直到男子的老婆怀孕才对男子行刑男子感激涕零,留下遗言:妻若生子,名之吴生,以报吴君之恩。

今日看来,吴祐徇情枉法必将受到惩处。然而我以为这个情徇得好,此情乃良知道德、人性大爱,并非个人私情,阴暗不可以之示人。

法治是判定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准之一。禅位于舜,皋陶即制定五刑,拉开了中华民族的司法序幕,也开启了中华文明的辉煌之路。然而,人生于世,哪能不犯错呢?刑法无情而犯法者和执法者皆有情之人,依法惩处只是机械执法,以情理法才是司法的最高境界酌情量刑正是此等考虑至于酌得是什么情哪些人酌情,酌哪些人的,这就要看社会的文明程度了。吴祐执法毕竟是个案,其实几千年来我们做并不好,酌得这个情总是不能符合社会普遍认同的情感道德,而权钱之情倒是得不少,有时还不得不

陪审团制度是近现代文明的产物,法官和律师在庭审中就有关本案法律方面的知识进行陈述控辩最后由陪审团作出裁决。法官无权对案件的事实本身作出评价和判定,只是以法律的名义引导陪审团成员认清案件的真相来自社会各领域的若干陪审团成员们代表社会酌情判决那么这个情就相对符合社会普遍认同的情感道德。

中国历史不乏清官清官大老爷只是当事人之福并不能普惠天下,恰恰反照法制的诸多不合理,以及社会的无奈和悲哀必须形成一套合理的可行有人情味的制度,才是人民之福音,社会之正道

吴祐爱民如子,嫉恶如仇当时外戚粱冀贵为大将军欲除掉阻碍自己专权的太尉李固。吴祐出于正义而上门相争,梁冀避而不见附逆粱冀的当大儒马融正在拟写诬陷李固的奏章,吴祐马融训斥一通,愤而辞官回家读书种菜,寿终九十八

后来梁氏全族被灭,可谓罪有应得吴祐尽享天年,无疾而终,可谓福报所致。马之为人儒士多伪善之又一证。

             2022年3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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