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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大熊猫认养权没啥不妥

(2007-11-21 08:31:08)
标签:

时事评论

绿色传播

大熊猫

认养权

商业行为

    5只大熊猫的认养权将公开拍卖。这是我国首次公开拍卖有国宝美誉的大熊猫的认养权。虽然要等到12月上旬才开始,但拍卖的消息一经传出,在社会上就已经引起了争议。反对者的理由是商业味太浓了。在许多东西都早已经市场化了的今天,采用公开拍卖认养权的运作方式来为大熊猫保护及研究筹措经费,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在我看来,在一些公益性事业的运作中,有尺度地引入一些商业机制非但不应该反对,还应该大力支持才是。
 
    我们谈论这个问题的前提是,福建大熊猫研究中心拍卖的不是大熊猫本身,而只是认养权。说白了,就是给大熊猫的保护和研究出钱的权力。还有一点需要说清楚的是,假如这钱没有全部用在大熊猫保护和研究上,而是用来为某些人创收了、或者让某个人贪污了,那是另外一回儿事儿,该党纪处分党纪处分,该施以国法施以国法,而和拍卖大熊猫的认养权本身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必然的联系。
 
    大熊猫是国宝没错。但它要吃要喝、要生存要繁衍。饲养也好,研究也好,都需要经费的支撑。这些钱从何而来?不外乎两个渠道。要么是国家投资,要么是社会捐助。据中心介绍,该中心经费短缺,科研设备滞后,阻碍着大熊猫的保护及研究。破解这一难题,如果国家投资指望不上的话,向社会募捐经费就是惟一之路了。我们的国家并不富裕,纳税人的钱不多,需要花钱的地方不少。大熊猫也好,藏羚羊也好,需要保护的动物、植物还特别多,都眼巴巴地盯着国库里那点儿钱,显然不是积极的态度。从这种意义上说,通过拍卖福建大熊猫的认养权来筹措资金,应该肯定,而且还应该积极促成。
 
    虽说是集腋成裘、集沙成塔,但靠老百姓个人十块八块地凑,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向社会募捐资金,主要目标还是企业。但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即便是慈善机构也还是需要一定回报的。认养大熊猫也是如此。所以,为认养的企业提供必要的回报是应该的。但我注意到,承诺的这些回报并不过份。比如,免税优惠;听取大熊猫的生活和体检情况报告;为认养的企业做社会形象宣传;在大熊猫展示区域悬挂标示;加入保护大熊猫协会、享有探视权;对大熊猫的养护提出建议等。除了免税的吸引力、社会形象宣传和悬挂标示等属于商业上正常的行为之外,其余均是关心、爱护大熊猫事业的公益性行为。前者,作为正常的商业行为无可厚非,后者作为热衷公益事业而值得大力提倡。
 
    其实在此之前,我国的一些动植物、绿地、古树名木的认养活动早已先例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遗憾的是,这样的活动并没有在社会上引起更大的反响。这样的活动不是太多了,而是还远远不够。有许多企业对这类事情并不感冒,认养的数量和筹措的资金还十分有限。
 
    我最担心的是,大熊猫的认养权能不能成为企业和个人投标的热门。在这种负面的舆论氛围中,会不会影响投标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如果一旦流拍,更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
 
    任何一种新生事物的出现,都不可避免的有些不同意见。这也没有什么不好。问题是,作为媒体应该尽量对新生事物抱着积极的、促进的态度,形成一种热衷公益事业光荣的社会风气和舆论氛围。这样的话,我们的动植物保护事业和生态环境事业就能够发展的更好、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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