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面前,大自然有时显得是这样的渺小,这样的脆弱。真应了某位伟人说的话,在这个世界里,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问题的关键是,要看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奇迹”,是对人类发展有好处还是有害处,是对社会前进有推动还是有阻碍。
发生在大别山的对野生兰花掠夺式挖掘,使其遭遇了灭顶之灾,无异于人为造成的一场灾难。据《人民日报》5月9日报道,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大规模的挖兰风,不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空谷幽兰风景不复存在,野生自然兰花群落难觅踪迹。
兰科植物是世界上最珍贵的野生植物资源之一,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兰科植物的所有野生种都在保护之列。大别山区原始型、高度进化型并存的兰科物种就有数十种,每季都有兰花开放,还有可观的兰花原始种群基地。
但大别山的兰花却遭到了来自人类的灭顶之灾。生长在大别山深山老林里的野生被人连根掘起。由于大量的原生品种群基地在连续乱挖中被毁灭,影响了兰花品种间的自然繁殖,降低了珍稀名贵品种的出现,春兰红花素心等一些稀有品种濒临灭绝。有人说,这次对兰花资源毁坏的广度和深度超过了以前所有的人类活动。
天!事情已经发展到了如此地步,怎么还能听之任之?说没有采取措施是假,据说当地多次组织打击进山掠夺式收购行动,但由于山多面广,兰花体积小、便于运输,打击行动收效甚微。
其实都是钱闹的。据说,一株兰花竟卖出了120万元天价,据说转手后价格还会飙升。有家农民一个月挖兰花挣了20多万元。韩国、日本及国内的兰商,甚至长年驻扎大别山区收购奇珍兰花。这年头谁会嫌钱烫手呢?
说来说去,还是没有野生兰草保护的法律法规。迄今为止,对于野生兰花在国内的交易还没有法律明文禁止。当然,法律的出台总会有一定的滞后性,但再晚了,出了台也没有兰花可保了。
人是自然之子,而不是自然的主人。这个意识树立不起来,多少兰花都得灭到人的手里,而且其它自然资源也得糟蹋绝了。但人的素质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几朝几夕的事情。单指望等着素质提高后再来保护兰花也是远水难解近渴。所以,还是要加强管理,当地政府应该有所作为,不能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该教育教育,该引导引导,该处罚处罚,该警示警示。随地吐痰说解决不了,但现在许多地方解决得好多了;小广告处罚起来难度很大,现在也见到些成效了。只要把这件事儿当成大事,真的下点子力气,一定会有效果的。
科技人员也不能等闲视之。用科技的手段保护和拯救兰花资源是当务之急。要加紧对兰花品种资源库的建立,加紧对优质兰花品种的人工繁殖、栽培技术的研究,并尽快将其转化成兰花高科技产品。能保护的,加紧保护。能繁殖的,加快繁殖。这虽然不是件易事,但也不是不可为的。关键看科技人员想不想为,国家支持不支持为。
如果法律迟迟不能出台,如果政府坐以待毙,如果没人对农民进行教育引导,如果没有先进的技术和科研成果的诞生和兰花高科技产业的兴起,大别山的兰花资源就没有救了。光靠媒体的呼吁,救不了兰花。等到有一天,我们真的明白了兰花的重要,也只有记忆中重温昔日光景的份了!那不是太惨了点儿吗?
注:此文刊登在5月22日的《中国绿色时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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