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小学67位学生家长新近获得了该校颁发的“新三好家长”荣誉证书。另有172位家长获得了“好父母”、“好伙伴”、“好参谋”单项奖。据说评委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学生代表。科学时报刊登言论称,这一评选“新三好家长”的举措值得推广。对此,我有些不同看法。
虽然说激励法是管理手段中最为有效的之一,但如今的这个奖、那个奖的确太多、太滥、太缺少含金量了。这个小学的学生总数不得而知,但238名家长同时获奖,其覆盖面也不算小了。如果开个大会,恐怕也要颁上好一阵子奖。那些自己家长没有得上奖的孩子们,或许会激发起上进心,也不可避免有些孩子幼小的心灵又受一次伤害和刺激。
再看看这所谓的“新三好家长”的内涵。据说,是指孩子的好榜样、老师的好伙伴、学校的好参谋。第一、第三好在字面上还说得过去,而“老师的好伙伴”就有些牵强了。更重要的是,这新三好似乎都难以量化,评选起来很难做到客观公正。比如,孩子的好榜样是指学习还是工作,是生活简朴还是积极进取?老师的好伙伴更玄虚了,且不说假如一个大老爷们当了一个年轻女教师的好伙伴该有多么的滑稽,就说其内涵估计也很难说清楚吧。学校的好参谋除了给学校提建议,是不是也需要来点“实际行动”?
其实,好家长和好学生之间的关系并不一定是线性的。家长认真教育孩子、协助老师工作、支持学校建设,其孩子不一定就是好学生。而有些好学生的家长,也不一定就合格称职。如果将这两者结合起来评选,似乎没有重复评奖的必要。如果两者可以背离,那么孩子没学好,家长即便成了“新三好”获奖者又有什么说服力、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不否认家长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很赞成每位家长都应该争取做孩子的榜样,老师的帮手,学校的参谋。但一个家长到底做没有做到这“三好”,恐怕是学校、老师和所谓的学生评委们很难衡量的。如果评选权仅仅是掌握在学校和老师手里,如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是个难题,能否引发什么“黑幕”也难以预测。
依我所见,与其劳神费力、兴师动众地评什么“新三好”,不如老师多向家长通报一些学生们在校的情况,不如学校多给家长办几次教育孩子的讲座和培训,不如邀请家长们坐在一起交流交流和孩子沟通交流的心得和体会......不知家长们是否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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