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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和人打官司(九)

(2008-06-25 15:44:16)
标签:

纪实

法庭

审判长

律师

官司

法院

国徽

半瓶水

杂谈

分类: 纪实系列

我在和人打官司(九)

我在和人打官司(九)

男律师向法庭和原告半瓶水递交了答辩状并当庭宣读。半瓶水非常震惊地在这个《答辩状》里听到了这个被告代理人说半瓶水和任××在07420号左右已经“散伙”了!按照这个逻辑就是:既然两家已经“散伙”,那么现在的店面自然和半瓶水没关系了,这就等于说半瓶水跑到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的家里,硬指着人家的东西说这里有自己的一半,人家不同意半瓶水就把人家推上了法庭。无语!半瓶水终于知道了“律师“这个职业有很大的成分是能够把很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在复杂了的事情中扰乱人们的视觉,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用棍子把一池清澈见底的水给搅浑了,才能在这一片浑浊中做出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当然,半瓶水在这场官司中飞速地进步着,知道了在法庭上怎样发言和辩解。所以,当审判长问半瓶水对于被告代理人提出的已经“散伙”的说法有什么异议时,半瓶水只说了一句话:“拿出已经散伙的证据!”

对方的证据可真多,一份一份地向法庭提供。这些证据包括酒吧在开业时期的照片、目前小吃店的照片、一些酒吧用过物品的照片、一些账单……等等。有一些证据半瓶水至今没理解对方是想说明什么,而有一些证据半瓶水认为反而对自己有利。比如说,对方拿出了酒吧经营时半瓶水亲笔写的酒吧添置一些用品的清单和价格,半瓶水自己还想提供这个作为理赔的依据呢,无奈当时一说转让店面,老头立刻卷走了所有账本和柜台里带文字的东西。半瓶水一份一份地看那些熟悉的东西,一份一份地向审判长承认这些东西的真实性,但是不知道这些东西对方要说明什么。半瓶水忽然想到,也许那两位律师提供了这么多在半瓶水看来无用又可笑的证据的很大的原因只是向他们的雇主表明他们做了许多工作,他们无愧于雇主花的那些银子。

现在辩论的焦点放到是不是已经“散伙”这件事上了。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确已“散伙”,半瓶水起诉的事由就不能成立,那半瓶水将败下阵来。对方说提供了许多可以说明已经散伙的“证据”了,半瓶水说没明白那些东西怎么能说明已经散伙了呢?

审判长就问:“被告还有证据吗?”

“有!”

“是什么?”

“一盘光碟,上面有录像。”

“当庭放一下。”

只见那律师拿着手提电脑和一盘光碟走过来,审判长指了指半瓶水这边说:“到原告那里放了让她看。”

半瓶水的好奇心被严重地调动起来。哇噻,还有录像啊,是录谁的像呢?肯定是和半瓶水有关的录像吧?半瓶水整天在家呆着,难不成谁给俺家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了吗?不能啊,就是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咱不违法也制造不了证据啊。

在严重地期待中,电脑的显示屏上出现了一部电话机,一只手在按电话键,滴滴滴声之后,传出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喂,您好。”,“你是……”,“我是半瓶水啊,您是找我吗?”……哈哈,半瓶水忽然感到万分好笑,任妻和半瓶水通电话那一幕在这里清晰地再现。那次电话,半瓶水虽然不算非常畅快,但是也算是不失风度,没想到原来是被人煞费苦心设下的钓饵。半瓶水忽然想到当时围着电话机摄像录音的那些人肯定非常失望,那两个在电话机前等着取证的律师和其他什么人一定会对半瓶水当时滔滔不绝的口才所折服,那里面半瓶水历数老头怎样无理、半瓶水为什么起诉云云。但是拿人钱财为人消灾,他们当时尽量让任妻提分东西的话头,当时半瓶水奇怪为什么她还好意思提那件事,原来是这样取证据呢。严肃的法庭忽然让半瓶水在此时感觉轻松好笑,早知道对方玩的是这个,那电话一定要坚持多打一会儿。半瓶水一边听着电话录音,一边强忍着笑。好玩,非常好玩!

半瓶水正在为录像中的女主角自我欣赏自我陶醉时,那录像意犹未尽地结束了。

审判长问:“原告,你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录像里接电话的是你吗?”

“是。但是,我不知道这想证明什么啊?”

是啊,这真的很关键,审判长好像也注意到了这些,就扭头转向那律师:“被告代理人,你这个录像想证明什么呢?”

律师:“分东西。散伙时候分了东西,在这电话里提到了。”

审判长:“原告,是不是分东西了?

是。”

律师:“分东西了就说明是散伙了。”

半瓶水:“分东西是因为酒吧转租给了一家小吃店,酒吧里原有的一些小吃店用不着的东西分了。”

律师:“没散伙分什么东西?分了东西就说明是散伙!”

切!这是什么话,半瓶水懒得理。

审判长:“你们都分了什么东西。”

半瓶水陈述了分东西的大致经过和所分的东西。

律师:“东西分完了,实际上合作也结束了。”

半瓶水:“合作什么时候结束的?”

律师:“07420号左右。”(那是分东西的时间)

半瓶水:“既然420号左右已经‘散伙’了,那为什么在518号他家和我一起又和别人签了转租协议?这个怎么解释?”

律师:“这个是散伙以后的事情,和本案无关。”

半瓶水下定决心,咱一辈子不当律师,咱也坚决不让咱后代当律师,咱子子孙孙不当律师,免得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说昧心话心里不安。

审判长:“分东西以后,你和被告还有合作吗?”

半瓶水:“有。”

审判长:“什么合作?”

半瓶水:“合作出租房子。”

律师:“散伙了,东西也分完了,出租的房子应该是一家的了。”

半瓶水:“分东西只是酒吧转为小吃店时,小吃店用不着的东西分了,小吃店能用的东西没分。”

律师:“什么东西还没分?”

半瓶水:“一些固定资产。比如说,门窗、灯具、壁画、柜台、当然还有房子……等等。”

审判长转向任老头:“当时你们为什么要转租房子?”

老头:“房子是我闺女租的,当时我还想开酒吧,但是她不开了,只好租出去。”

审判长:“转出去的时候你闺女知道不?”

老头:“知道。”

审判长:“同意没?”

老头:“当时没同意,后来她(用手指半瓶水)一定要租出去,才同意了。租出去收了三个月的房租,之后我就不管了,也不知道后面的事了,店就还给我女儿了。就是现在店和我也没关系,这是我女儿的店。”半瓶水听了这话不吭声,高度信任审判长的智商。

半瓶水要是全录下来,太拉杂太浪费大家的时间,就大致录这么一部分吧,当然这些是重点。总之是后来审判长宣布休庭了,带着两名人民陪审员走了。

书记员对原、被告说,你们先别走,还有记录呢,签了字再走。书记员一直在电脑上整理着记录,这时两位律师挺辛苦地走到电脑旁逐条逐句帮着书记员完善他们刚才在法庭上的发言,不时指着要改些什么。半瓶水并不在意,改就改呗,因为这时半瓶水挺同情这俩孩子,心想他们接了案子官司赢与不赢肯定收入是不一样的,所以他们才会这么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真难为他们了,过日子都挺不容易的。

半瓶水在那记录上签字的时候问书记员:“这就结束了?下面我该做什么?”书记员说:“回家等消息。”

走出法庭,看见老头家的亲戚点头哈腰地提着饮料等着接律师去吃饭,半瓶水忽然感觉到不管官司结果如何,半瓶水都在这里找到了那种赢了的感觉,两位律师辛苦了这么久,可见半瓶水给老头上的这堂普法教育课很成功,这么吝啬的任家夫妇也肯定花了不菲的费用。

在半瓶水发这篇纪实连载的时候和许多到这里的朋友一样也想知道这场官司的结果,但是自从612日走出法庭以后到现在,半瓶水没有得到来自法院的任何消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这篇结尾续上。望着法庭上庄严的国徽,半瓶水相信正义总会战胜邪恶,同时也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半瓶水借此一角感谢那些每天来这里关心半瓶水的朋友,祝大家好人一生平安,让我们共同期待法庭审判的结果。

 

(本篇暂告结束,期待尽早下续)

 

相关链接:我在和人打官司(一)

          我在和人打官司(二)

          我在和人打官司(三)

          我在和人打官司(四)

          我在和人打官司(五)

          我在和人打官司(六)

          我在和人打官司(七)

          我在和人打官司(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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