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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分离主部法判断任意项级数的敛散性

(2016-12-05 15:58:25)
标签:

龚成通考研数学答疑

分离主部法

任意项级数的敛散性

不能用比较审敛法

教育

分类: 高数考研答疑室
  重新发表七年前的博文。
  根据原文主题,将原标题《不能用比较判别法来审定任意项级数的敛散性》改为《分离主部法判断任意项级数的敛散性》。

说明:原标题是针对考研辅导“名家”CWD考研辅导书用《比较判别法来审定任意项级数的敛散性》的严重错误而定的。

用分离主部法判断任意项级数的敛散性用分离主部法判断任意项级数的敛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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