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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孙杨与李天一相提并论没有一点过

(2013-11-07 10:00:46)
标签:

孙杨

李天一

同一个概念

骄纵横蛮

校园

分类: 精彩草根一言堂

孙杨一再违法,难道就能以“没犯罪”轻轻放过

 

甲方(《新华社》记者):对孙杨“无证驾驶”进行批评,认为运动成绩优异不是屡次违规的挡箭牌,劝诫其“莫做体坛的李天一。”

 

乙方(《环球时报》编辑):公众人物知法犯法,应该批评,但将孙杨与“李天一”相提并论,有点过。

 

丙方(《山路水桥》博主):甲方“将孙杨与李天一相提并论”没有一点过,乙方将“李天一”的概念理解错了。

  如今“李天一”已经是一个概念了,这个概念表示的是“骄纵横蛮”的意思。虽然“骄纵横蛮”形式内容并不完全相同,但是其本质是一样的。

  显然甲方“将孙杨与李天一相提并论”没有一点过,他正确掌握了“李天一”的概念是“骄纵横蛮”意思。而乙方却认为“李天一”只是“轮流发生性关系”的代名词,这就大错特错了。

  允许人渣浪子甚至罪犯回头重新做人,也允许“未回头的人渣浪子”出现在公众场合“表演”或出去比赛,但是别以“未回头的人渣浪子”的金牌来激励大家。

  我们的社会确实需要金牌的激励,但是岂能用金牌来“一俊遮百丑”。如此一贯的无法无天,违规、违章、违纪、违法岂能以“没犯罪”为由轻轻放过。

  社会若以“没犯罪”为做人、评价人为“底线”,究竟会出现怎么样的乱象?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我坚决不认同“等他拿不到金牌了自然就不会骄纵横蛮了”的说法,这种说法等同于认可他有“金牌”就有“骄纵横蛮”的理由!

  如果大家再继续怂恿下去,说不定将来会有一天酿成什么更严重的后果让全国人民出丑。

  对于孙杨,局外人宠你、骂你,说什么也许对你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要争气,我这里指的不是多拿金牌,而是约束好自己,管住自己。

 

 
2013-11-07 10:39:28    [删除]
那不一样。孙杨的行为顶多算违法,而李某某的所作所为是犯罪。怎么能混为一谈呢?

 

 

将孙杨与李天一相提并论没有一点过 你回复说:
2013-11-07 12:18:45   [删除]
  你没有注意我的理由,我们讨论的不是“有罪”、“无罪”。
  光从这起交通事故看,公交司机负全责,孙杨完全是无辜的。
  你可能是法律专家,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但你没有搞清楚我写此文的意思。
  我的水平一定让你非常遗憾,因为我无法与你进行有关学术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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