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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易延友:“A<B”与“B>A”的区别是什么?

(2013-07-19 14:00:08)
标签:

清华法学教授易延友

危害性大小

搞笑忽悠

李天一轮奸案

分类: 忽悠乱弹及其他
  请教清华网友易延友:“A<B”与“B>A”的区别是什么?
  本博主只懂数学,觉得“A<B”与“B>A”是一个意思啊!当数学式子用汉字表达后怎么就变成了两个意思了呢?特此向“易网友”请教。

  清华网友易延友(微博实名认证为“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 
  7月16日13:00,发表微博,全文为:“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1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7月16日14:09,易延友又发微博改口称:“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附录】
  7月17日下午13:50左右,人民网记者发现其有关“李天一”案言论的几条微博均显示已被删除。 
  7月17日18:43易延友微博发表【致歉声明】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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