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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教育是老师的义务还是权利?

(2009-08-28 07:10:48)
标签:

杂谈

教育部

新规定

班主任

教师

批评教育

权利

义务

分类: 精彩草根一言堂

批评教育是老师的义务还是权利?

山路水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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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写给老师

  我们提倡并实践着“赏识教育”,我深深相信:优秀和成功是鼓励出来,聪明和睿智是激发出来,优点和进步是放大镜看出来的。学生微小的火花,只有在充分的呵护下才能变成夺目的亮点。
  但是如果“赏识教育”被强调得过了头,成为排斥纪律规章、批评教育、惩戒措施,那么“赏识教育”还会有效果吗?


  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从来是绝对不容忽视的。

  对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要“以学生为本”,就是说要在以引导学生自理、自律为指导思想下展开学生管理工作。但是“以学生为本”并不是排斥批评教育和惩戒处罚的。
  学校的规章本来就已经非常宽松了。然而对某些学生来说,还觉得是不自由的禁锢,对一些家长来说孩子又被“圈养”了。

  对于学校已经很宽松的规章制度,如果我们教师都“心慈手软”不能严格照章行事,那么还要这种形同虚设的规章干吗?

  对学生中五花八门的违纪现象,一味的姑息迁就,固然能得到学生的好感、媒体的好评、家长的好话。但是,我们要扪心自问:我这样做,真的就能对得起我应该“负起学生健康成长责任”的良心吗?


  如果把批评和惩戒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来维系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那确实难怪媒体记者和社会人士的指责:学校太无能、教师太无能。但是把批评和惩戒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一种辅助手段,乃是必不可少的。
  人人都期望进入“自由王国”,但是此前都必须要先进入“必然王国”的炼狱。

  做人、做事,“底线”比“目标”更重要,如果没有了“底线”的规矩,一切美好的目标也不过是没有支撑的空中楼阁。一旦违规违纪突破了“底线”,就必须得到“有力的批评”,甚至处分、惩罚,唯有如此才能使其猛醒!


  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目标就是让学生能健康成长,“批评教育”是老师的责任或者说是“义务”,决不是老师的某种特殊“权利”。
  对于“权利”,你可以堂而皇之地享受,也可以大方谦让地放弃。对于“义务”,如果你不是尽心尽职,那么你就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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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教育学生,是教师的权利还是义务?

写给媒体记者、社会有识之士

 

  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四章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规定竟然引起全国上下的激烈讨论。

 

  讨论的焦点大致有三:
  ●其一:此前班主任“批评教育学生”是否为非法行为?
  ●其二: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批评教育”以外的其他方法都是非法的吗?
  ●其三:学校其他教职工是否也有权利批评教育学生?
  可能还有其他其四、其五、其六、其七、其八、其九、其十、……,总之一句话,教育部的这个新规定是“低智商”是“脑残”。
  如果大家觉得“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一规定确实是错了,你有“批评的权利”,你可以通过充分的摆事实讲道理,发出你的正义之声来推翻他。

  然而,在目前的这些讨论中,我听来总觉得都是一些无稽之谈,都不过是调侃、讥讽、忽悠。

 

  可能只有教师才能体会得到:教育部制订此规定是煞费苦心的。
  与其说“批评教育学生”是教师可以享受的“权利”,还不如说是教师应尽的“义务”。“批评教育学生”本来就是教师责无旁贷的责任。
  只是近年来,对于学校的管理规定和惩戒措施,媒体记者、社会“有识之士”一再起哄强烈攻击,弄得校长、教师无所适从。
  教育部到了不得不挺身而出的时候了,以法定文件来坚决捍卫教师“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说教育部是“低智商”、是“脑残”的人们,理由一个比一个更巨、更强、更雷、更囧、更精彩。个个都是重磅炸弹。
  但是以本草根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是不是大家都认为:班主任老师本来不应该享受“批评学生”的特殊权利,现在教育部突然赋予了,我们的孩子又要受苦了?
  让孩子受苦当然是万万不行的。那么不管用什么理由先把教育部的这个“脑残规定”反掉再说。

 

  在教育界的内部,对以上三个方面所谓“焦点”大致都不太感兴趣。然而对此规定,倒也是有另一些较大的疑惑:
  ●究竟什么叫做“适当的方式”?

  ●这个“权利”究竟具有怎么样的“可操作性”?

  ●这个“上方宝剑”究竟灵不灵?
  ●如果你正式严肃使用这个“权利”了,媒体记者、社会有识之士会不会说你“方式不适当”或者是在“滥用权利”啊?

 

  坦率地说,现在学校的管理规定和惩戒措施,实在太弱、太弱、太弱、……,即使如此,媒体记者、社会贤达还要抓住不放。

 

  现在大学里轻生的学生不少,越是“优秀的学生、硕士、博士”越是经不起“挫折”和“批评”,甚至是受不了一点点小小的“委屈”。

 

  一直以来,媒体人士对此总不是去讨论学生心理素质上存在的缺陷,不去研究社会、学校和家庭如何一起弥补、教育,帮助学生克服、提高,更不可能提出真正的建设性建议。

  而只是抓住教师的“批评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是多么的不当,多么的严酷。
  教师本来就无所适从,出了这种事更是手足无措。媒体应该让教师静心作应该作的反思,应该让教师放手教育帮助(包括批评)孩子。试想“心有余悸”的教师,个个都不作为,学校将会是乱成一副什么样子?


  于今,也只有少数的名校、名师可能还敢顶着媒体的攻击实行严管,其他学校、老师看着媒体的喧嚣,已经几乎就是完全放手了,心有余悸啊。


  看来,这样的“权利”即使不被人反掉,到最后也不过是一纸空文,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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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语:写给家长

 

  家长们都是明白人,明白人不要说糊涂话,即使你的孩子极其优秀、极为自觉,对学校的校规校纪也千万不要指手画脚。学校的校规校纪不是针对你孩子一个人的,面对众多学生,一个学校不可能制定出一千份“因人制宜”的不同校纪校规。

  而且,你孩子今天的“极其优秀、极为自觉”,明天会怎么样还不能说,很多随机的因素你说得清吗?

  不要在今年责怪学校怎么还在“圈养”,到了明年又来责怪学校怎么如此“不负责任”。

  家长们不要听某些人蛊惑人心的忽悠,为了你的孩子能健康成长,让我们一起来捍卫教师“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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