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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眨眼!

(2010-02-05 20:48:24)
标签:

眨眼

李庄

娱乐

不许眨眼

 

这个体制下总有雷人新词不断闪亮登场。2009年俯卧撑、临时性强奸、非法献花、跨省等等言犹在耳,2010年刚刚开始,“不许眨眼”闪亮登场!

 

李庄用眨眼、眼神暗示龚钢模被重庆法院认定为伪证罪,获刑两年半。比起1000年前岳飞的莫须有,还是今天重庆公安有创意。大家注意了,今后在各种场合会见政府官员时严禁眨眼,否则可能被加以诽谤罪、流氓罪、黑社会罪、颠覆国家罪投入监牢。眼睛,还是不眨为好。

 

法律之昏暗,没有最黑,只有更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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