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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房论”可以休矣

(2009-03-30 16: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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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我国著名经济学 家茅予轼先生向来以论点的特立独行而著称,他曾坚决反对建设经济适用房,主张大量建设廉租房来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经济适用房问题还在社会上进行着广泛的讨论,最近茅先生又提出了一个观点:“廉租房应该没有厕所,只有公共厕所,这样有钱人才不会喜欢”,此观点被网友恶搞成所谓“茅房论”。

对于“茅房论”的提出而引起的争论,其本质是:面对保障性住房能否真正惠及到低收入者的问题,是采取“不建厕所”的方式把所谓富人恶心跑,还是采取制度性的手段,如法律、行政手段防止富人对穷人权益的侵犯。毫无疑问,前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富人抢占穷人的廉租房,因为其占有的欲望都没有了。但没有厕所造成的后果是穷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得不到尊重,做人的尊严被剥夺,这是舍本逐末的做法。

好在真理是越辩越明,国家有关部门也针对此问题给予了正式的回应。328日,在“绿色建筑与住宅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论坛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表示:保障性住房也要注重品质,“保障房必须要满足基本的功能”。要求保障性住房的品质做到五个方面:经济、合理、实用、安全、节能。

保障性住房满足基本功能符合人文理念。尽管保障性住房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优惠政策,可是这也不是建设保障性住房就可以减少房屋基本功能,只可以盖简易住房的理由。政府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性住房,是责任而不是施舍。所以,政府应该按照一般住房要求来建保障性住房,这些住房当然要有基本的功能。一些基本生活要求,穷人和富人是一样的,所以政府不能因为是为穷人提供保障性住房,就可以“偷工减料”,简化保障性住房的功能。

从对“茅房论”的争论,到政府给予较明确的回应,我们可以感到一丝欣慰,住房保障问题始终得到社会各方面的积极讨论和参与。茅予轼先生虽然提出“不建厕所”的方案,但其主观目的依然是希望廉租房真正能够落到穷人的手中,而不是让富人侵占。然而在当今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政治环境下,住房的建设应该是现代化的,应该保护住房人的隐私和权益的,因此,在解决廉租房如何公平、合理分配的问题上,学者提出建议应该更多地从制度角度入手,不能总提一些“脚痛医脚”式的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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