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地产评论 |
2006年,中央从金融、财税、土地、外资、行政等多角度入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空前力度和频率的调控。不可否认,政府对在房地产调控问题上,态度是坚定的,方向是明确的。
最近两年房地产调控实质上是以调控房价为核心,最终目的是通过政府干预下的市场操作,使得大部分老百姓能够在资源可承受范围内获得相对舒适的居住条件。
然而,政策组合拳过后,房地产市场并没有按照调控的理想轨迹运转。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2006年全国平均房价上涨5.5%,北京、深圳等大城市房价连续数月呈现两位数增长。上海做为受到房地产调控重点“照顾”的区域,在地方政府的努力下,房价得到了初步的控制。但从全国范围看,2006年实际上已经成为“且调且涨”的一年。不但北京、深圳等大城市房价逆风上扬,二线城市也加入了房价上涨的序列。
2006年的调控之形是否会变成“调空”之实,这恐怕是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问题。房价是一个最明确的标志,从目前的结果看,政策对上海影响较明显,而对全国房地产而言就有“调空”之嫌。
从政策执行角度看,“70/ 90”政策是2006年房产调控政策的核心,然而围绕这一政策,从中央部位到地方政府却都大伤脑筋。部分地方政府在提出住房建设规划时,90平方以下小户型占70%的要求并没有按项目进行规定,取而代之的是城市总量控制。这就为政策的执行留下了模糊空间。
同样是“70/90”政策,建设部在解读何为“套型面积”问题上颇费周折,最后不得不在7月12日专门出台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这样一个文件来澄清事实。更让人惊诧的是,在2007年1月9日发布了《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但在第二天就宣布由于该设计要点不符合“70/90”政策精神,予以废止。无论是先前的“解释风波”还是后来的“政策乌龙事件”,这都说明了中央调控政策执行环境之艰难,过程之曲折,效果之不可预期性。
税收政策被认为是进行房地产调控的有效手段。在此理论支撑下,2006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的税费政策,主要有:二手房五年内转让征收营业税、强征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城市建设用地使用税、二手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清算房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等。政府的目的是通过这些税收政策的实施,抬高投资房地产的门槛,抑制投机;加大企业开发成本,抑制房产投资,最终使房产市场降温。遗憾的是房价并没有因为这些调控政策而产生下降的走势,税费反而通过市场转嫁给了广大的消费者,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房价上涨。
为什么市场走向与政策期望有明显的偏差?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政府行为干预经济不可避免会出现偏差,从而损失效率。其次,政策指向要更加切中问题要害,否则就会出现政策导向与市场走向的背离。其次,正确的政策还需要贯彻的执行,无视或默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能导致有力的中央政策在地方消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