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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最美”,也不避讳“揭丑”

(2015-08-04 22:06:59)
分类: 时事评论

发现“最美”,也不避讳“揭丑”
□林轩鹤


        前几天两则新闻十分轰动:一则是湖北省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发生一起电梯安全事故,一名30岁的女子带着孩子乘坐商场手扶梯时,因电梯迎宾踏板突然出现裂缝,这名女子被卷入裂缝之中。一则是多年前的一篇名为《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被网友重新翻出,引发关注。
       这两则新闻的一个共同点是起先的报道都充满“正能量”:前一则新闻突出危急时刻,女子及时将孩子托举起来,女子最终不幸身亡,孩子没有受伤,伟大的母爱令人动容。后一则新闻凸显女主人公的大爱,“她饱经苦难的生命像美丽的山花绽放”。而随后舆论发生逆转——荆州市安监局召开安良百货电梯事故情况通报会,此次事故被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而随着郜艳敏被转卖、被凌辱的苦难被揭开,人们质疑相关部门用道德绑架了她,却无视拐卖行为。
       不可否认,生活中还是美好的东西多。人们之所以为新闻报道中的“最美妈妈”、“最美教师”、“最美司机”感动,就是因为在这些普通人身上体现了人性的纯粹与美好。这些有温度的新闻能够驱赶社会与人心中的冷漠与麻木,让人们感到温暖。社会需要“正能量”,以体现我们这个社会道德大厦的坚实。人们总想着挖掘一些新闻背后的“正能量”,其实是一种“正能量饥渴”的反应。然而,我们不能将稀松平常的一桩小事甚至“负能量”,施以化腐朽为神奇的鬼斧神工,用“美”进行装点。
       美与丑,本属相生相成的孪生兄弟,它们总是相随相伴。有丑,才会显出美的存在。丑之不存,美之焉附?因此,我们在对“美”的追求痴心不改,并且善于发现“最美”的同时,也不要避讳“揭丑”,对生活中的一些丑陋现象要敢于面对,而不能将“丑处”藏着掖着,更不能百般粉饰、以丑为美。
       就拿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电梯安全事故来说,第一时间引起关注应该是发生夺命惨剧的原因,而不是“托举救子”的所谓“正能量”。至于郜艳敏,我们并不想给她第二次伤害,但是非曲直不能不辨明分清,如此,其他“郜艳敏们”才不会受到伤害。郜艳敏被绑架、被贩卖、被殴打、被禁锢、被凌辱,曾多次自杀、逃跑,都没有成功,后来她忍受屈辱和贫困,挣扎求生,留下来在深山里成为深受山民们尊重的教师,她的隐忍、大爱、奉献的确感动了我们,让人潸然泪下。2009年她的经历被改编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可是电影表达的观点竟是“一曲感人至深的亲情大爱之歌”。郜艳敏的感人之处,应该颂扬,但这不等于可以对郜艳敏苦难经历进行回避和美化,让其变得“浪漫”和“诗意”。据说,郜艳敏的传奇经历被报道后,当地相关部门“很恼怒”,认为她揭了“家丑”,她险些被辞退。人们不禁要问:拐卖妇女儿童这种丑恶现象不应该揭露吗?郜艳敏的“美”能掩盖住拐卖现象之“丑”吗?
       在国人的文化中有一个传统是报喜不报忧,将自身存在的“丑”暴露出来,无疑是痛苦的。但讳疾忌医由“小病”变“大病”其结果将十分危险。这就需要拿出刮骨疗伤、壮士断腕的勇气,查摆问题不怕“丑”,剖析原因不怕“疼”,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查找深层次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
       罗丹说: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丽,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我们的眼睛要善于发现身边的美丽。但仅仅发现美丽是远远不够的,对丑陋现象无疑也要给予无情的揭露。这种披露、揭示,是为了这个社会更加美丽。
                 (发表于2015年8月5日《泉州晚报》“评论·民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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