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孩,走上回家的路
□林轩鹤
临近春节,人们想家的念头就如同雨后春笋,一个劲地在心中冒。不管身在何方,无论地有多远,在外的游子会从四面八方汇聚到家里,团团圆圆共度佳节。回家过年,中国人一个永恒不变的主题。然而,又一年春节将至,你我回家时,有些孩子却无法享受父母之爱、天伦之乐。
连日来,本社多家媒体持续关注被寄养在晋江育婴院的24名被拐获救儿童,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新华社、央视《新闻联播》等随后纷纷聚焦报道。看到小孩们天真的笑靥,看到他们介绍自己画里想象的爸爸妈妈,再想到他们父母寻找孩子时焦虑的目光,我的眼睛里有泪光闪动。这些孩子不知家在何方,但他们渴望父母温暖,渴望回家!
一直以来,泉州民政部门每年都拨款近百万元用于孩子们的日常学习和生活。育婴院成了孩子们临时的“家”。现在,最早一批被解救的孩子已在晋江当地最好的小学上学。虽然晋江育婴院有着较好的物质条件,但孩子们最需要的是来自父母的爱。因此,社会各界爱心接力,希望能帮助孩子们早点找到亲生父母,实现回家过年的愿望。
晋江育婴院的24名儿童应该说是幸运的。在国内一些地方,还有许许多多失去亲人呵护的儿童,有的被拐无处寻踪,有的被弃流落街头。近日,贵州毕节市5名男孩垃圾箱内中毒死亡的消息和河南兰考袁厉害民间孤儿收养所发生火灾的新闻,引发公众的强烈关注。如何更好地保护失去亲人呵护的儿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值得我们深思。
儿童本应享受家庭和学校的双重呵护,然而,由于父母离异或在外打工,这些孩子缺少有效的家庭管束,如果再加上学校未能尽职,孩子则可能流浪街头或被拐他乡。放大来说,儿童是国家未来的希望;缩小来说,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寄托。给孩子们一个家,就是给未来一个家。保护儿童,也需要政府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形成救助保护工作的合力,同时加大打击力度,斩断拐卖儿童的行为链条。保护儿童,还须鼓励社会参与。政府部门在一些领域难免力有不逮,应鼓励民众管理社会事务,官方民间共同搭建社会救助系统,这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社会救助能力。试想,倘若我们的社会救助制度够完善,我们的公益组织够发达,“箱内毒死”、“失火烧死”这些悲剧就有可能避免。只有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形成保护儿童的氛围,才能为孩子撑起一把遮风挡雨的“保护伞”。同时,还应不断缩小城乡、地区差距,让每个孩子都有一片安全、快乐的天空。
苏芮在歌曲《奉献》中唱道:“我不停地问,我不停地找,不停地想,白鸽奉献给蓝天,星光奉献给长夜,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小孩。”日前,由多家公益组织联合发起的“我想妈妈,我要回家——帮孩子回家春节特别行动”正式启动,数十家媒体共同倡议:带一份报纸,回家认孩子!爱心公益组织的义工也走进泉州火车东站、客运中心站,向数百名来泉务工人员分发《东南早报》,希望他们散播消息、帮助寻人。我们每个人都是一盏微小的灯,但如果人人都愿意凭借自己微弱的光亮来照亮他人,来传递温暖和爱心,那么整个世界就会无比亮堂,那么“我要回家”就不会再刺痛我们的心扉。
春天的脚步近了,希望在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们能够听到孩子们与家人团圆的喜讯。让我们一起祈福,唱响心灵深处的这首歌:亲爱的小孩,快快擦干你的泪珠,我愿意陪伴你,走上回家的路!
(发表于2013年1月30日《泉州晚报》“评论·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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