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盲道成为文明的“盲点”
□林轩鹤
从中心市区人行道上的盲道边走过,你会发现一些盲道被无理地霸占着:有摆放商品的,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小轿车的,有堆放垃圾等杂物的……再加上一些盲道砖块松动、路面不平,可谓一路时而“陷阱重重”,时而“十面埋伏”。盲道是专供盲人行走的安全通道,是体现社会对于盲人帮扶关爱的“物化载体”,体现的是“以人为本”的城建理念,岂能让车辆、杂物等如此霸“道”!
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是政府的“爱心工程”,《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同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也将“城市主干道、市区商业街、人行道口、公交站点等地的步行道需设无障碍设施”纳入其中。《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是创建工作的指南,根据中央文明办发布的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结果,我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位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设区市第四位,好成绩来之不易,鼓舞人心。目前我市正在认真对照测评体系,扎实高效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因此,纳入测评体系的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不能被忽视而成为“盲点”。
盲道是为盲人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的道路设施,既是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也是一座城市文明发展的形象展示。加强对残疾人的体恤和关心,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所体现的也许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却折射出市民的公德意识和文明素质。令人遗憾的是,有关盲道的知识和用途成了部分市民的“盲点”。当问及“什么是盲道”时,许多人都回答“不知道”;当问及“这种黄色的、带条纹的道路是干什么用的”时,许多人则回答“防滑的吧”。把盲道砖当做“街道艺术装饰”,这个笑话很冷。这就需要市民提高包括盲道意识在内的无障碍意识,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当然,有一些人是知道盲道用途的,但他们为图自己方便,随意占用盲道。也许有人要说:“平时盲道有几个盲人走呀?”然而,明白人都知道,正是因为盲道被占了,盲道成了“盲导”,成了安全隐患,残疾人朋友才宁愿由家人、友人搀扶着走马路,而不自己在盲道上行走。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盲道绝不是城市的“盲肠”,可有可无。占用盲道的行为,不仅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同时也使自身的文明素质打了折扣。都说盲人朋友眼盲心亮,我们却不能眼亮心盲。每一位有责任、有爱心的市民,都应提升自己的公德心,让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在残疾人需要帮助时,给予友善提醒,伸出援助之手,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同样不能成为城市管理的“盲点”。有关职能部门需周密协调,依法主动担负起“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应当及时改造、维修和保护”职责。面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被占用的问题,职能部门要有“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多检查、监督、管理,不能一建了之。至于部分公共场所、窗口单位缺少无障碍设施,则应“补缺补漏”,抓紧建设。关爱弱势人群,构筑无障碍城市,已经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及构建平等、友爱、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营造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让他们行走畅通无阻、行动安全无虞,如此,社会就会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好、更加幸福。
(发表于2012年12月19日《泉州晚报》“评论·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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